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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級丁基羥基茴香醚(BHA)劑食品添加劑

 
品牌: 成都萬象宏潤
產品規格: 25*1
單價: 120.00元/千克
起訂: 1 千克
供貨總量: 10000000000 千克
發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內發貨
所在地: 四川 成都市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5-2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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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詳細說明
 丁基羥基茴香醚(Butylated hydroxyanisole)是一種食品添加劑,有防腐和加強口味等作用。盡管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將它歸類為公認為安全添加劑,但并不意味著這種防腐劑對健康有益。實際上,很多研究結果都建議人們盡可能避免包含丁基羥基茴香醚的食品。
BHA基本常識丁基羥基茴香醚的英文縮寫是BHA,是一種能防止含油食品腐敗變質的食品添加劑。美國農業部很早就允許食品制造商在加工食品中添加這種化學成分,但在使用量上有一定限制。人類健康部門在近幾年開始提醒人們盡可能避免BHA,因為研究證實它有潛在危害。
包含BHA的食品許多早餐燕麥把丁基羥基茴香醚當做防腐劑使用。包括炸薯條和干飲料粉在內的許多油性食品也包含BHA。此外,商業面包,口香糖和脫水土豆產品也包含這種食品添加劑。
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定:丁基羥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魚制品、餅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頭、腌臘肉制品、早餐谷類食品,其使用量為0.2g/kg。
丁基羥基茴香醚與二丁基羥基甲苯、沒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時,其中丁基羥基茴香醚與二丁基羥基甲苯總量不得超過0.1 g/kg,沒食子酸丙酯不得超過0.05 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計)。此外也可用于膠姆糖配料。在動物油中用量為0.001%~0.01%;植物油,0.002%~0.02%;焙烤食品,0.01%~0.04%;谷物食品,0.005%~0.02%;豆漿粉,0.001%;精煉油,0.01%~0.1;糖果、口香糖基用量可達0.1%。
臺灣省《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及用量標準》(1986)規定: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魚、貝類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凍魚、貝類及冷凍鯨魚肉的浸漬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
FAO/WHO(1984)規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使用量為0.2 g/kg。與二丁基羥基甲苯合用時,沒食子酸酯、特丁基對苯二酚合用時,沒食子酸不得超過100mg/kg,總量為0.2g/kg;用于人造奶油,單用或與二丁基羥基甲苯、沒食子酸酯類混合使用時,沒食子酸酯類不得超過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調制奶及其制品。
日本規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魚、貝類冷凍品浸漬液用量低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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