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狀:L-谷氨酸為無色至白色棱柱狀結晶或白色結晶性粉末。略有甜味或咸味。基本上無氣味。宜與核糖核苷酸和肌苷酸鈉之類核酸類調味料配成復合調味料,以提高效果。谷氨酸難溶于乙醇,每100ml無水乙醇僅溶0.07g。谷氨酸與谷氨酸一樣有D-型及L-型兩種光學異構體,當D-型及L-型等量時發生消旋,稱為DL-型,D-型無鮮味。
用途:谷氨酸廣泛存在于動植物的機體中,是食品中天然存在的營養成份。谷氨酸食用后,有96%在體內被吸收,其余氧化后在尿中排出。
谷氨酸雖然不是人體必需的氨基酸,但在氮代謝中與酮酸發生氨基轉移作用,能合成其它氨基酸。
英文名稱:L-Glutamic Acid英文別名:H-Glu-OHCAS號:56-86-0分子式:C5H9NO4分子量:147.13純度:>99.0%(T)理化性質
熔點 | 205 °C (dec.)(lit.) |
比旋光度 | 32 º (c=10,2N HCl) |
密度 | 1.538 |
FEMA | 3285 |
儲存條件 | Store at RT. |
溶解度 | 1 M HCl: 100 mg/mL |
form | powder |
水溶解性 | 7.5 g/L (20 ºC) |
Merck | 14,4469 |
BRN | 1723801 |
CAS 數據庫 | 56-86-0(CAS Database Reference) |
NIST化學物質信息 | L-Glutamic acid(56-86-0) |
EPA化學物質信息 | L-Glutamic acid(56-86-0) |
1、在食品工業方面:用作代鹽劑、營養增補劑、鮮味劑(主要用于肉類、湯類和家禽 等)。如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湯和湯類,10g/kg 。用于飲料、焙烤制品、肉、肉香腸、乳及乳制品、調味劑、谷類制品、用量 400mg/kg 。用作營養增補劑,限量 12.4%( 以食品中蛋白質的總量計 ) 。可用作蝦、蟹等水產罐頭中產生磷酸銨鎂結晶的防止劑,用量 0.3%~1.6% 。 L -谷氨酸單鈉鹽( MSG 俗稱 “ 味精 ” )具有強烈的肉類鮮味,是除食糖和食鹽之外世界消費量最多的一種調味劑。特別是在 PH 值為 6~7 時, MSG 全部解離,呈味最強。廣泛用于 烹飪和食品加工。一般用量為 0.2%~0.5% 。人均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 6g/d 。 L-谷氨酸鹽酸鹽用于改善啤酒的苦味,也可用作代鹽劑、營養增補劑、增香劑。2、在醫藥工業方面: L -谷氨酸是非必需氨基酸,它在體內代謝。容易失去氨基,與酮酸發生轉移反應,能合成其它氨基酸。食用后,有 96%L -谷氨酸可被體內吸收,因此可作為營養增補劑 “ 要素膳 ” 的原料之一,在臨床上使用。使用限量FAO/WHO(1984):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湯和湯類,10g/kg。
FEMA(mg/kg):飲料、焙烤制品、肉、肉香腸、肉湯、乳及乳制品、調味料、谷類制品,均400mg/kg。
FDA,§172.320(2000):作為營養增補劑,限量12.4%(以食品中總蛋白質的重量計)。用途1、用于制藥、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2、用于生化研究,醫藥上用于肝昏迷、防止癲癇、減輕酮尿癥和酮血癥;3、代鹽劑、營養增補劑、鮮味劑(主要用于肉類、湯類和家禽等)。亦可用作蝦、蟹等水產罐頭中產生磷酸銨鎂結晶的防止劑,用量0.3%~1.6%。按我國GB 2760一96規定可用作香料;4、L-谷氨酸主要用于生產味精、香料,以及用作代鹽劑、營養增補劑和生化試劑等。L-谷氨酸本身可用作藥物,參與腦內蛋白質和糖的代謝,促進氧化過程,該品在體內與氨結合成無毒的谷酰胺,使血氨下降,減輕肝昏迷癥狀。主要用于治療肝昏迷和嚴重肝功能不全等,但療效并不十分滿意;與抗癲癇藥合用,尚可治療癲癇小發作和精神運動性發作。外消旋谷氨酸用于生產藥物,也用作生化試劑等。5、其一鈉鹽——谷氨酸鈉用作調味品,商品有味精和味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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