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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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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測原理
在一定條件下,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對膽堿酯酶正常功能有抑制作用,其抑制率與農藥的濃度呈正相關。正常條件下,膽堿酯酶(ChE)催化神經傳導代謝產物類似物(碘化硫代乙酰膽堿ATCI或碘化硫代丁酰膽堿BTCI)水解,其水解產物與顯色劑(二硫代二硝基苯甲酸DTNB)發生反應,產生黃色物質,用分光光度計或農殘測試儀在412nm處測定吸光度的變化值(△A),計算出抑制率可以判斷出樣品中是否有高劑量磷或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的存在。
二、測試結果判斷
抑制率>50%時檢測結果為陽性,對于陽性樣本要有2次以上重復檢測。當抑制率達到50%以上,表明被測樣品的農藥殘留毒性可能超過安全標準,請用氣相色譜等仲裁方法確認。
三、注意事項
1、試劑開封前應4℃冷藏,保質期1年。
2、酶試劑可直接使用。用后4℃冷藏,開啟安瓶后請在1月內使用完。
3、底物溶解后需0~5℃冷藏,用畢請蓋好膠塞并在1月內使用完。
4、顯色劑溶解后可室溫保存,請在6個月內使用完。
5、用于移取試劑或樣品的器具都要,避免交叉污染。
6、酶試劑是極易受到污染失活的試劑,因此,測試時,應先吸取酶試劑。不論酶試劑是否使用,都不能倒回去。否則,容易污染整瓶試劑造成酶試劑失效,產生錯誤的測試結果。
保存條件及保質期:
本公司的農殘速測試劑穩定性較好,可以常溫運輸或郵寄,長期存放應在4℃冰箱中,保質期為12個月;室溫或常溫保存時,保質期為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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