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 | 食品生產日常監管辦法附表中關于記錄的要求匯總 |
1.6 | 車間內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化學品應與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分隔放置,并有相應的使用記錄。 |
1.7 | 定期檢查防鼠、防蠅、防蟲害裝置的使用情況并有相應檢查記錄,生產場所無蟲害跡象。 |
*2.1 | 查驗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供貨者的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供貨者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檢驗記錄。 |
*2.2 | 進貨查驗記錄及證明材料真實、完整,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
2.3 |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貯存、保管記錄和領用出庫記錄。 |
3.1 | 有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文件,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并記錄和處置。 |
*3.2 | 使用的原輔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品種與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 |
*3.3 | 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包括投料種類、品名、生產日期或批號、使用數量等。 |
*3.9 | 建立和保存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制點的控制情況記錄。 |
3.12 | 有溫、濕度等生產環境監測要求的,定期進行監測并記錄。 |
3.13 | 生產設備、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 |
*4.4 | 建立和保存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檢驗記錄真實、完整。 |
4.5 | 按規定時限保存檢驗留存樣品并記錄留樣情況。 |
5.7 | 有銷售臺賬,臺賬記錄真實、完整。 |
5.8 | 銷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明、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 |
6.1 | 建立和保存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不合格品的批次、數量應與記錄一致。 |
*6.2 | 實施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有召回計劃、公告等相應記錄。 |
*6.3 | 召回食品有處置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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