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行業:方便面
主要產品類型:干脆面、泡面等
公司規模:350人
一、車間布局規劃
1、清潔作業區: 半成品供料區、內包裝區、油包車間、粉包車間。
2、準清潔作業區:調味室、制造段、炒煮間。
3、一般作業區:外包裝、供紙箱區。
4、食品生產輔助區:廠區及現場辦公室,配電/動力功能間等。
二、生產車間設計要求
2.1生產車間采用封閉式設計,以防止外界有害動物等進入。
2.2通向外界的管路、門窗和通風道四周的空隙完全充填,所有窗戶、通風口和風機開口均設置防護網。
2.3車間內依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設計安全出口標示。
2.4各區之間須作有效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2.5功能間設計:
車間原物料入口需設隔離緩沖區域,緩沖區外側設卷閘門(墻外)及快速卷簾門(墻內),并設置風幕裝置。兩道快速卷簾門開、閉互鎖,確保起到隔離緩沖效果。
2.6排水系統:
2.6.1車間排水施工做法:地面排水:前處理,1樓采用不銹鋼深溝(水溝內襯不銹鋼板+不銹鋼格柵蓋板);2樓以上(含2樓)采用環氧淺溝(圓弧形+環氧);其他區域地面排水,采用不銹鋼防臭地漏排水。
2.6.2排污系統設置可靠的水封式或其他密封設施。
2.6.3屋面排水:
(1) 雨水口與雨水立管的連接,不能做扣碗形式。
(2) 彩鋼屋面外天溝排水設計采用50年重現期的普通(重力流設計)方案+溢流口處理;混凝土屋面天溝排水設計維持普通(重力流設計)方案。
2.7墻壁與門窗:
2.7.1生產車間所有外墻窗玻璃采用磨砂玻璃(有特殊設計的除外)。
2.7.2非全年使用空調的車間門窗設防蚊蠅、防塵設施,紗窗需便于拆下洗刷,紗窗的紗網目數為12目(孔徑為1.4mm),在有防蟲害需求的車間、倉庫紗窗的紗網目數為40目(孔徑為0.375mm)。
2.7.3有內窗臺的窗戶,窗臺面向外側傾斜,傾斜角度宜45°。
2.7.4所有門禁規劃以滿足消防法規為前提,逃生門采用消防逃生專用的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禁止采用吊拉門、旋轉門、推拉門。
2.8洗手、清洗、消毒設施:
2.8.1洗手、消毒設施規劃防逆流排水管,防有害動物侵入,防臭味產生,洗手臺等的構造不易藏污納垢。
2.8.2空間紫外線殺菌燈配置依國家衛生部頒布的《消毒技術規范》規定:平均不少于1.5W/m3;如果是物體表面消毒,燈管距照射表面應以1m為宜。規劃紫外線(或臭氧發生器)殺菌的區域如下表:
2.9廁所:
2.9.1廁所門采用常閉式,且與食品生產區、存放區分離,窗戶設置紗窗。
2.9.2廁所內設有洗手設施、有效排氣裝置。
2.9.3廁所排污管道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并設置防臭氣水封。
2.10更衣室:
2.10.1更衣區優先考慮規劃靠近車間外墻,更衣室區分:一般作業區更衣室、準清潔區更衣室、清潔區更衣室;
2.10.2更衣區包含:個人鞋換鞋區、更衣室(分男女)、工作鞋換鞋區、洗手消毒區、茶水間;
2.10.3準清潔區需配設風淋室或二次更衣室(視現場狀況選擇),清潔區須同時配設風淋室及二次更衣室。
2.11采光、照明設施:
2.11.1生產車間內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人工照明設計需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相關要求,且光源不會改變食品的顏色。
2.11.2生產區域照明燈具需有防護罩,以防光源破裂時污染食品。
2.12供水設施:
2.12.1與食品直接接觸的用水必須用單獨管道輸送。
2.12.2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非飲用水(如冷卻水,污水或廢水等)的管道系統與食品制造用水的管道系統以顏色明顯區分,并以完全分離的管路輸送,無逆流或相互交接現象。
2.13化學品暫存區域:
2.13.1化學品暫存區域應單獨設置,遠離辦公、生活區域,設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規范及當地政府要求。
2.13.2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應當根據其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設置相應的通風、防曬、防火、滅火、防毒、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泄、噴淋(水噴淋或泡沫噴淋,若是遇水反應的化學品,則不可使用水噴淋)、洗眼器等相關配套裝置。
2.13.3存放易燃易爆的化學品儲存區的電氣設備、照明及事故照明設施、信號報警裝置應采用防爆型;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通風管采不可燃材料制作。
2.13.4危險化學品、一般化學品需單獨存放,且滿足規范要求。
主要產品類型:干脆面、泡面等
公司規模:350人
一、車間布局規劃
1、清潔作業區: 半成品供料區、內包裝區、油包車間、粉包車間。
2、準清潔作業區:調味室、制造段、炒煮間。
3、一般作業區:外包裝、供紙箱區。
4、食品生產輔助區:廠區及現場辦公室,配電/動力功能間等。
二、生產車間設計要求
2.1生產車間采用封閉式設計,以防止外界有害動物等進入。
2.2通向外界的管路、門窗和通風道四周的空隙完全充填,所有窗戶、通風口和風機開口均設置防護網。
2.3車間內依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設計安全出口標示。
2.4各區之間須作有效隔離,防止交叉污染。
2.5功能間設計:
車間原物料入口需設隔離緩沖區域,緩沖區外側設卷閘門(墻外)及快速卷簾門(墻內),并設置風幕裝置。兩道快速卷簾門開、閉互鎖,確保起到隔離緩沖效果。
2.6排水系統:
2.6.1車間排水施工做法:地面排水:前處理,1樓采用不銹鋼深溝(水溝內襯不銹鋼板+不銹鋼格柵蓋板);2樓以上(含2樓)采用環氧淺溝(圓弧形+環氧);其他區域地面排水,采用不銹鋼防臭地漏排水。
2.6.2排污系統設置可靠的水封式或其他密封設施。
2.6.3屋面排水:
(1) 雨水口與雨水立管的連接,不能做扣碗形式。
(2) 彩鋼屋面外天溝排水設計采用50年重現期的普通(重力流設計)方案+溢流口處理;混凝土屋面天溝排水設計維持普通(重力流設計)方案。
2.7墻壁與門窗:
2.7.1生產車間所有外墻窗玻璃采用磨砂玻璃(有特殊設計的除外)。
2.7.2非全年使用空調的車間門窗設防蚊蠅、防塵設施,紗窗需便于拆下洗刷,紗窗的紗網目數為12目(孔徑為1.4mm),在有防蟲害需求的車間、倉庫紗窗的紗網目數為40目(孔徑為0.375mm)。
2.7.3有內窗臺的窗戶,窗臺面向外側傾斜,傾斜角度宜45°。
2.7.4所有門禁規劃以滿足消防法規為前提,逃生門采用消防逃生專用的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禁止采用吊拉門、旋轉門、推拉門。
2.8洗手、清洗、消毒設施:
2.8.1洗手、消毒設施規劃防逆流排水管,防有害動物侵入,防臭味產生,洗手臺等的構造不易藏污納垢。
2.8.2空間紫外線殺菌燈配置依國家衛生部頒布的《消毒技術規范》規定:平均不少于1.5W/m3;如果是物體表面消毒,燈管距照射表面應以1m為宜。規劃紫外線(或臭氧發生器)殺菌的區域如下表:
部 門 | 序號 | 安裝區域需求 | |
共同 | 更衣室 | 1 | 洗手通道處、更衣室、衣柜 |
品管 | 配料室 | 1 | 配料間 |
微生物室 | 2 | 操作間、緩存間 | |
車間 | 制造 | 1 | 調配室 |
2 | 配料室 | ||
3 | 儲存室 | ||
油包 | 1 | 油包車間 | |
粉包 | 1 | 粉包車間 | |
粉包 | 2 | 粉包配粉室 |
2.9.1廁所門采用常閉式,且與食品生產區、存放區分離,窗戶設置紗窗。
2.9.2廁所內設有洗手設施、有效排氣裝置。
2.9.3廁所排污管道與車間排水管道分設,并設置防臭氣水封。
2.10更衣室:
2.10.1更衣區優先考慮規劃靠近車間外墻,更衣室區分:一般作業區更衣室、準清潔區更衣室、清潔區更衣室;
2.10.2更衣區包含:個人鞋換鞋區、更衣室(分男女)、工作鞋換鞋區、洗手消毒區、茶水間;
2.10.3準清潔區需配設風淋室或二次更衣室(視現場狀況選擇),清潔區須同時配設風淋室及二次更衣室。
2.11采光、照明設施:
2.11.1生產車間內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人工照明設計需符合《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相關要求,且光源不會改變食品的顏色。
2.11.2生產區域照明燈具需有防護罩,以防光源破裂時污染食品。
2.12供水設施:
2.12.1與食品直接接觸的用水必須用單獨管道輸送。
2.12.2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非飲用水(如冷卻水,污水或廢水等)的管道系統與食品制造用水的管道系統以顏色明顯區分,并以完全分離的管路輸送,無逆流或相互交接現象。
2.13化學品暫存區域:
2.13.1化學品暫存區域應單獨設置,遠離辦公、生活區域,設計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國家規范及當地政府要求。
2.13.2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應當根據其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設置相應的通風、防曬、防火、滅火、防毒、防爆、防雷、防靜電、防泄、噴淋(水噴淋或泡沫噴淋,若是遇水反應的化學品,則不可使用水噴淋)、洗眼器等相關配套裝置。
2.13.3存放易燃易爆的化學品儲存區的電氣設備、照明及事故照明設施、信號報警裝置應采用防爆型;通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通風管采不可燃材料制作。
2.13.4危險化學品、一般化學品需單獨存放,且滿足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