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文件
晉市監發( 2021 ) 264 號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意見
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全省質量大會精神,發揮好企業主體作用,推進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現就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01 重要意義
首席質量官( CQO )是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聘任并授權開展工作。
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是適應經濟發展由數量規模向質量效益轉型的制度安排,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質量人才隊伍建設的有力抓手。
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
有利于明確企業內部關鍵崗位質量責任,督促企業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效保障質量安全;
有利于強化企業質量管理,培育企業質量文化,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各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要充分認識深化首席質量官制度的重要意義,加大培育和使用力度,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02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質量提升工作的系列部署,圍繞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和質量強省建設目標,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原則,強化制度實踐和探索,不斷完善首席質量官培養、聘用、履職、管理等制度體系,充分發揮首席質量官在質量安全、質量提升、質量創新、質量方法推廣和質量文化建設等方面的領導作用、智囊作用和紐帶作用,切實推動企業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03 工作目標
實現全省各級政府質量獎(含提名獎)企業首席質量官覆蓋率達 100 % ,申報“山西精品”等區域公用品牌企業首席質量官覆蓋率達 100 %。
到 2025 年,力爭實現全省企業首席質量官達 1 000 個。加大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在規模以上企業、六新產業、戰略新興產業中的推廣力度。
04 主要內容
(一)崗位定義。
首席質量官( CQO )是指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工作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總經理(總裁)聘任授權,直接向總經理(總裁)報告工作。企業的質量管理、質量經營、質量檢驗、質量安全、品牌建設等相關部門,一般隸屬于首席質量官領導。規模以上企業首席質量官崗位由副總經理(副總裁)或同職級及以上的企業高管擔任,鼓勵企業給予首席質量官必要的聘任儀式和企業高層副職(含)以上領導崗位待遇。國有企業及大集團企業可由副總經理或副總裁(含)以上兼任。小微企業可結合實際,酌情設立。
(二)基本條件。
從事質量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大學(含)以上學歷,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并有一定的質量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骨干,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工作職責。
首席質量官負責企業質量品牌戰略、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檢控及質量安全保障;負責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及持續改進;建立并組織實施企業質量獎勵制度,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組織開展企業質量創新、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等質量活動;負責企業質量人才的培養,組織顧客滿意度測量;負責企業質量文化創建與推進;建立企業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總結提煉企業在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等方面成功的經驗和案例等。
(四)工作權限。
首席質量官應參加企業總經理(總裁)例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向企業決策層提出加強質量工作的措施建議:組織監督檢查企業內部各崗位質量工作責任制的貫徹落實;部署對原料進廠、生產過程、出廠檢驗的檢查把關;主持企業內部質量考核,行使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權;參與政府部門質量政策制定、質量提升、質量咨詢、質量診斷、質量評審等質量活動。
(五)工作規范。
首席質量官應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及時發現并報告企業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者隱患;履行職責應當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作出獨立、審慎、及時的,突的事項;應當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合作伙伴資料秘密,不得泄露在履職過程中掌握的企業秘密或者合作伙伴信息,損害企業或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各種義務性質量咨詢服務活動和公益活動。
05 工作舉措
(一)建立培訓機制。
設區的市級層面負責首席質量官任職基礎培訓,省級層面負責首席質量官的能力提升培訓,建立企業首席質量官人才庫,并持續開展現任首席質量官的繼續教育。縣級層面負責指導和督促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信息備案。各層次培訓應充分整合教育資源,采取集中授課、案例剖析、分組交流、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做好培訓和學習效果評估。可采取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方式,支持擬任和現任首席質量官在線學習、持續提升。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籌安排培訓專項經費,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二)加大聘用力度。
要加大對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宣傳力度,按照“以點帶線促面”的原則逐步推廣,要引導企業加大首席質量官聘用力度,不斷增強首席質量官使命感和責任感。企業要加大首席質量官聘任和使用力度,明確首席質量官的職責、職權及待遇,引入首席質量官競爭聘任機制和激勵機制,搭建企業內部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充分保障首席質量官享有參加繼續教育和享有推薦相關部門表彰獎勵等的優先待遇,保持首席質量官隊伍活力。
(三)加強組織管理。
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整合相關教育培訓資源,搭建企業首席質量官自學提升、交流分享信息平臺。推動建立“首席質量官聯盟” , “首席質量官之家”等自治活動,支持其在首席質量官制度體系推進與創新方面進行探索實踐,開展質量改進經典案例評比,舉辦質量論壇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并及時研究和解決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過程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形成首席質量官自我管理的良好格局。對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到位,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給予警示和退出處置。
06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和經費保障。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推動企業建立健全首席質量官制度,在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首席質量官培訓教育活動經費,制定培訓、宣傳、推廣計劃,明確任務分工,統籌推進,確保全面完成首席質量官培育目標和任務。
(二)加強激勵引導。
對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的企業在各級質量獎申報、科技創新、標準制定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首席質量官積極申報各類評獎評優評先,營造推進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良好氛圍。
晉市監發( 2021 ) 264 號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意見
各市市場監管局,示范區市場監管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全省質量大會精神,發揮好企業主體作用,推進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現就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01 重要意義
首席質量官( CQO )是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聘任并授權開展工作。
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是適應經濟發展由數量規模向質量效益轉型的制度安排,是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質量人才隊伍建設的有力抓手。
深化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
有利于明確企業內部關鍵崗位質量責任,督促企業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效保障質量安全;
有利于強化企業質量管理,培育企業質量文化,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各有關部門和廣大企業要充分認識深化首席質量官制度的重要意義,加大培育和使用力度,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02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質量提升工作的系列部署,圍繞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和質量強省建設目標,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原則,強化制度實踐和探索,不斷完善首席質量官培養、聘用、履職、管理等制度體系,充分發揮首席質量官在質量安全、質量提升、質量創新、質量方法推廣和質量文化建設等方面的領導作用、智囊作用和紐帶作用,切實推動企業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03 工作目標
實現全省各級政府質量獎(含提名獎)企業首席質量官覆蓋率達 100 % ,申報“山西精品”等區域公用品牌企業首席質量官覆蓋率達 100 %。
到 2025 年,力爭實現全省企業首席質量官達 1 000 個。加大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在規模以上企業、六新產業、戰略新興產業中的推廣力度。
04 主要內容
(一)崗位定義。
首席質量官( CQO )是指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工作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總經理(總裁)聘任授權,直接向總經理(總裁)報告工作。企業的質量管理、質量經營、質量檢驗、質量安全、品牌建設等相關部門,一般隸屬于首席質量官領導。規模以上企業首席質量官崗位由副總經理(副總裁)或同職級及以上的企業高管擔任,鼓勵企業給予首席質量官必要的聘任儀式和企業高層副職(含)以上領導崗位待遇。國有企業及大集團企業可由副總經理或副總裁(含)以上兼任。小微企業可結合實際,酌情設立。
(二)基本條件。
從事質量管理工作 5 年以上,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者大學(含)以上學歷,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并有一定的質量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骨干,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工作職責。
首席質量官負責企業質量品牌戰略、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檢控及質量安全保障;負責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及持續改進;建立并組織實施企業質量獎勵制度,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組織開展企業質量創新、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等質量活動;負責企業質量人才的培養,組織顧客滿意度測量;負責企業質量文化創建與推進;建立企業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總結提煉企業在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等方面成功的經驗和案例等。
(四)工作權限。
首席質量官應參加企業總經理(總裁)例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向企業決策層提出加強質量工作的措施建議:組織監督檢查企業內部各崗位質量工作責任制的貫徹落實;部署對原料進廠、生產過程、出廠檢驗的檢查把關;主持企業內部質量考核,行使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權;參與政府部門質量政策制定、質量提升、質量咨詢、質量診斷、質量評審等質量活動。
(五)工作規范。
首席質量官應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及時發現并報告企業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者隱患;履行職責應當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作出獨立、審慎、及時的,突的事項;應當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合作伙伴資料秘密,不得泄露在履職過程中掌握的企業秘密或者合作伙伴信息,損害企業或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各種義務性質量咨詢服務活動和公益活動。
05 工作舉措
(一)建立培訓機制。
設區的市級層面負責首席質量官任職基礎培訓,省級層面負責首席質量官的能力提升培訓,建立企業首席質量官人才庫,并持續開展現任首席質量官的繼續教育。縣級層面負責指導和督促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信息備案。各層次培訓應充分整合教育資源,采取集中授課、案例剖析、分組交流、現場觀摩等多種形式,做好培訓和學習效果評估。可采取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方式,支持擬任和現任首席質量官在線學習、持續提升。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籌安排培訓專項經費,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確保培訓取得實效。
(二)加大聘用力度。
要加大對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的宣傳力度,按照“以點帶線促面”的原則逐步推廣,要引導企業加大首席質量官聘用力度,不斷增強首席質量官使命感和責任感。企業要加大首席質量官聘任和使用力度,明確首席質量官的職責、職權及待遇,引入首席質量官競爭聘任機制和激勵機制,搭建企業內部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充分保障首席質量官享有參加繼續教育和享有推薦相關部門表彰獎勵等的優先待遇,保持首席質量官隊伍活力。
(三)加強組織管理。
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整合相關教育培訓資源,搭建企業首席質量官自學提升、交流分享信息平臺。推動建立“首席質量官聯盟” , “首席質量官之家”等自治活動,支持其在首席質量官制度體系推進與創新方面進行探索實踐,開展質量改進經典案例評比,舉辦質量論壇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并及時研究和解決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過程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形成首席質量官自我管理的良好格局。對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到位,造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給予警示和退出處置。
06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和經費保障。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推動企業建立健全首席質量官制度,在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首席質量官培訓教育活動經費,制定培訓、宣傳、推廣計劃,明確任務分工,統籌推進,確保全面完成首席質量官培育目標和任務。
(二)加強激勵引導。
對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的企業在各級質量獎申報、科技創新、標準制定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首席質量官積極申報各類評獎評優評先,營造推進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