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5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制定了有關某些活性物質的委員會決議草案。
該草案規定各種活性物質不包括在共同體的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員國必須撤回對含有這些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本決議僅涉及這些物質的投放市場,而對共同體或國家有關殺蟲劑殘留物的最高農殘量標準(MRLs)無影響。
草案將于2007年3月被批準,成員國必須在本委員會決議批準日期之后6個月內撤回對含有這些活性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所有的現行授權,基本用途授權除外(撤回的最終期限為2010年6月30日)。
日期:2007-02-03
2007年1月15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制定了有關某些活性物質的委員會決議草案。
該草案規定各種活性物質不包括在共同體的肯定列表中,并且成員國必須撤回對含有這些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本決議僅涉及這些物質的投放市場,而對共同體或國家有關殺蟲劑殘留物的最高農殘量標準(MRLs)無影響。
草案將于2007年3月被批準,成員國必須在本委員會決議批準日期之后6個月內撤回對含有這些活性物質的植物保護產品所有的現行授權,基本用途授權除外(撤回的最終期限為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