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省局近期組織省局近期組織端午節令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抽檢,抽檢糕點(粽子、綠豆糕等)、蛋制品共2類食品96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2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綠豆糕24批次,不合格4批次;粽子18批次、蛋制品5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武漢曹祥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綠豆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為1000000CFU/g,1200000CFU/g,940000CFU/g,1300000CFU/g,1200000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水西亞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武漢麥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糕(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為0.40g/100g,標準規定為≤0.25 g/100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湖北富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豆沙餡),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為0.919 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湖北富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果醬流心),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分別為1.36 g/kg、1.16 g/kg,標準規定分別為≤1.0 g/kg、≤0.5 g/k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隨州、仙桃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
2020年6月18日
一、總體情況。綠豆糕24批次,不合格4批次;粽子18批次、蛋制品5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武漢曹祥泰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綠豆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為1000000CFU/g,1200000CFU/g,940000CFU/g,1300000CFU/g,1200000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廣水西亞超市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武漢麥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冰糕(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為0.40g/100g,標準規定為≤0.25 g/100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湖北富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豆沙餡),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為0.919 g/kg,標準規定為≤0.5g/k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湖北富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富迪三友生活廣場銷售的標稱仙桃市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果醬流心),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出值分別為1.36 g/kg、1.16 g/kg,標準規定分別為≤1.0 g/kg、≤0.5 g/kg)。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武漢、隨州、仙桃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規定,及時啟動核查處置工作,依法開展調查處理。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