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據韓媒報道,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發布了《農水產品原產地標示相關法律》部分修改單,其主要內容如下:
今后,將通過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和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員的網站公布“有可能混淆原產地的標示”和“偽裝銷售”的情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違反者的教育進修履行期限從3個月延長到4個月,并新設定若向執法機關自首,就減免或免除其刑罰的特殊規定。
為了應對大規模、范圍廣的原產地標示違反行為,政府將原產地標示管理權限賦予市、道知事,廣域、基礎地方自治團體都可以自主執行原產地標示管理。
日期:2020-05-26
今后,將通過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和國立農產品質量管理員的網站公布“有可能混淆原產地的標示”和“偽裝銷售”的情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違反者的教育進修履行期限從3個月延長到4個月,并新設定若向執法機關自首,就減免或免除其刑罰的特殊規定。
為了應對大規模、范圍廣的原產地標示違反行為,政府將原產地標示管理權限賦予市、道知事,廣域、基礎地方自治團體都可以自主執行原產地標示管理。
日期: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