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爾蘇丹5月6日電,哈薩克斯坦馬日利斯(議會下院)當天二讀通過《關于修訂和補充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若干法律文件》的法案。
根據修正后的法案,哈國內零售商銷售重要社會民生食品的加價幅度不得超過生產批發價格的15%,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確定加價幅度標準有利于控制重要社會民生食品價格,主要涉及面粉、米、雞蛋、葵花油、食鹽等19種生活必需品。法案還規定市場管理者有義務向經營主體通報重要社會民生食品價格上限,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處)
日期:2020-05-07
根據修正后的法案,哈國內零售商銷售重要社會民生食品的加價幅度不得超過生產批發價格的15%,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確定加價幅度標準有利于控制重要社會民生食品價格,主要涉及面粉、米、雞蛋、葵花油、食鹽等19種生活必需品。法案還規定市場管理者有義務向經營主體通報重要社會民生食品價格上限,否則將追究行政責任。(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處)
日期: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