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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放寬新冠疫情期間食品標簽要求

   2020-04-27 海關總署707
核心提示:2020年4月16日,瑞士國家經濟事物秘書處(SECO)網站發布了《食品和消費品條例》臨時修正案。  允許新冠疫情期間生產的食品的
2020年4月16日,瑞士國家經濟事物秘書處(SECO)網站發布了《食品和消費品條例》臨時修正案。
 
  允許新冠疫情期間生產的食品的包裝和標簽信息與實際情況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執行這一法規的前提是食品標簽信息中必須具有一個紅色鏈接,其指向的網站可以查詢到該食品的全部正確信息(包括成分、來源加工方式等)。此外,標簽上的臨時不匹配信息不會危害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反例如過敏源信息)。
 
  這一臨時法規的出臺是為了促進食品生產,減少短缺和浪費。臨時法規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newsd.admin.ch/newsd/message/attachments/60963.pfd



日期: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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