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出臺《安徽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強我省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優化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提高專用標志使用效益。
該《辦法(試行)》共20條,主要明確了我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管理工作的適用范圍、申報主體所處的地域范圍規定、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的程序和材料要件,以及具體承擔專用標志核準工作部門的職責;明確了專用標志使用及貼標管理相關要求,建立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及專用標志使用情況年度報告、相關信息報送及信息公開等制度。
《辦法(試行)》明確,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具體承擔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專用標志印制、發放、使用和溯源臺賬,防止濫用或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行為發生;每年將一定比例的專用標志使用對象納入監督抽查目錄,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保護數據管理系統,按照“一品一檔”要求,建立屬地地理標志產品和專用標志使用信息數據庫。
《辦法(試行)》的施行,將有效調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人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我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工作朝著“手續更便捷、核準更高效、服務更優化、監管更嚴格、效益更提升”的目標邁進,進一步提高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監管水平,助推安徽經濟高質量發展。
日期:2020-04-22
該《辦法(試行)》共20條,主要明確了我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管理工作的適用范圍、申報主體所處的地域范圍規定、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的程序和材料要件,以及具體承擔專用標志核準工作部門的職責;明確了專用標志使用及貼標管理相關要求,建立了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及專用標志使用情況年度報告、相關信息報送及信息公開等制度。
《辦法(試行)》明確,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具體承擔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專用標志印制、發放、使用和溯源臺賬,防止濫用或其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行為發生;每年將一定比例的專用標志使用對象納入監督抽查目錄,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保護數據管理系統,按照“一品一檔”要求,建立屬地地理標志產品和專用標志使用信息數據庫。
《辦法(試行)》的施行,將有效調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人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我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工作朝著“手續更便捷、核準更高效、服務更優化、監管更嚴格、效益更提升”的目標邁進,進一步提高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監管水平,助推安徽經濟高質量發展。
日期: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