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澳大科亞農(nóng)業(yè)水利環(huán)境部發(fā)布《動物生物安全建議書2020-A02》,擬對進口未煮熟蝦和對蝦產(chǎn)品實施暫定進口條件。
該部門擬對進口到澳太利亞供人類食用蝦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審查,以管理與蝦肝腸胞蟲(EHP)相關的生物安全風險。同時提議對所有囯家進口的未煮熟蝦實施強制性處理步,即所有未煮熟蝦在加工過程中需進行清理(去除消化道和蝦殼)。征求意見期至2020年4月28日。
在審查進行期間允許正在進行的進口貿(mào)易,并將EHP的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在符合澳大利亞的適當保護水平(ALOP);擬從2020年7月1日起,要求抵達澳大利亞的未煮熟蝦必須經(jīng)過出口國主管部門認證,以證明其已清除消化道和蝦殼。一旦實施了擬議的暫定進口條件,則只有經(jīng)核實符合進口要求的蝦產(chǎn)品才予以放行。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agriculture.gov.au/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ba2020-a02_0.pdf
日期:2020-03-25
該部門擬對進口到澳太利亞供人類食用蝦的生物安全風險進行審查,以管理與蝦肝腸胞蟲(EHP)相關的生物安全風險。同時提議對所有囯家進口的未煮熟蝦實施強制性處理步,即所有未煮熟蝦在加工過程中需進行清理(去除消化道和蝦殼)。征求意見期至2020年4月28日。
在審查進行期間允許正在進行的進口貿(mào)易,并將EHP的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在符合澳大利亞的適當保護水平(ALOP);擬從2020年7月1日起,要求抵達澳大利亞的未煮熟蝦必須經(jīng)過出口國主管部門認證,以證明其已清除消化道和蝦殼。一旦實施了擬議的暫定進口條件,則只有經(jīng)核實符合進口要求的蝦產(chǎn)品才予以放行。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agriculture.gov.au/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ba2020-a02_0.pdf
日期: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