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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切實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川財農〔2020〕14號】

   2020-03-05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211
核心提示:各市(州)、擴權縣(市)財政局、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
各市(州)、擴權縣(市)財政局、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支持各地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給工作,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有關支持措施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中央財政農產品穩產保供政策
 
  各市縣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落實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切實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0〕6號)要求,銜接項目政策,加強財力統籌力度,全力支持抓好“菜籃子”“米袋子”、農產品冷藏保鮮、恢復農業生產、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等農業生產救災、春耕生產、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等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
 
  二、加強財政支農項目資金統籌力度
 
  各市縣要統籌用好農業生產發展、現代農業生產發展工程、鄉村振興轉移支付等財政支農項目政策,除約束性任務外,支持各地圍繞保障疫情防控農產品穩產保供需要,通過規劃對接、方案銜接等措施,因地制宜推進農(畜禽、水產)產品基地建設,確保蔬菜、畜禽(水產)等急需物資有效供給。支持方式上,鼓勵和支持采取貸款貼息、激勵獎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農業企業、農民專合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與大型商超、規模連鎖企業的產銷對接,積極開展蔬菜、豬肉、家禽等訂單農業、直采直銷。
 
  三、加快財政支持農產品穩產保供項目資金支出進度
 
  圍繞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目標,支持市縣按規定采取預撥、緊急采購等方式,加快資金撥付進度。要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農戶和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緩解其資金壓力,彌補因災損失,嚴禁擠占、挪用、滯留資金。支持市縣因地制宜緊急建立財政支持農產品穩產保供項目庫,實行滾動管理機制,加強規劃與項目、項目與資金的精準對接,確保項目能實施、資金有保障。強化財政支持農產品穩產保供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資金規范、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啟動對支持承擔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農產品生產供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財政貼息政策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各市縣財政部門可從2020年省級財政現代農業發展工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現代農業園區省級財政獎補資金中自行統籌安排資金,對支持承擔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農產品生產供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銀行貸款項目流動資金予以貼息。重點支持蔬菜瓜果生產、畜禽和水產養殖、種苗和種畜禽生產(不含生豬)、農產品初加工,以及畜禽屠宰和飼料、動物防疫物資生產等;貼息主體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登記認證的用戶;貸款貼息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單個主體貼息總額不超過5萬元。具體支持對象、支持條件、貼息范圍、貼息比例、補貼額度等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已納入省級財政農業產業化銀行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安排。各市縣要將從省級財政現代農業發展工程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現代農業園區省級財政獎補資金中安排用于貼息的相關情況報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備案。
 
  五、實施對生豬省級財政農業產業化銀行貸款貼息政策
 
  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對年出欄1000頭至5000頭的規模種豬場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養殖企業銀行貸款貼息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對貼息期內到期的貸款,應按照實際付息時間計算;對貼息期內尚未到期的貸款,應按照截止時間計算;對從事多種經營業務的企業,應嚴格區分貸款資金用途,確實無法劃分的可按產值比例核定用于生豬養殖的流動資金貸款規模。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細化支持條件、支持范圍、監管措施等,對企業申報資料認真審核把關,并按規定予以公告公示、監督檢查,堅決杜絕企業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省級財政將貼息資金下達到市縣,按照屬地原則,由市縣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到企業。
 
  對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及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規模種豬場執行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對生豬貼息政策。
 
  六、支持完善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
 
  各地要全面加強動物防疫經費使用管理,加強對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強制撲殺、無害化處理的支出保障力度。支持市縣統籌用好中央動物防疫補助和省級財政農業公共安全與資源保護利用工程項目政策等渠道,重點支持縣鄉開展動植物疫病防控基礎設施以及疫情監測、檢驗檢疫等關鍵環節,加快形成全鏈條、全周期、全覆蓋的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
 
  七、充分發揮省級農業信貸擔保作用
 
  支持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做好疫情期間的防控和春耕生產的融資擔保工作,促進解決其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支持四川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采取擔保費減免措施,省級財政按減免擔保費的50%對四川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給予補助。
 
  支持四川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公司按規定進一步降低客戶準入條件、提高授信額度、開設“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流程,切實幫助承擔保障居民生活急需重要農產品生產供應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恢復生產渡過難關。
 
  八、加強農業保險和風險補償金政策支持力度
 
  各地要加大中央補貼品種農業保險推進力度,提高政策覆蓋面,為農產品穩產保供和農業生產提供高效優質的保險保障。要嚴格按照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四川銀保監局《關于推動生豬保險工作促進生豬穩產保供的通知》(川財金〔2020〕6號)要求,落實生豬保險保額和費率調整政策,支持創新生豬保險產品,推動實現生豬“應保盡保”,發揮生豬保險對生豬生產的保駕護航功能。鼓勵各地圍繞“菜籃子”、“米袋子”大力推動特色農業保險,對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開展的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生活必須品特色保險,省財政在現有獎補政策基礎上再給予5%的保費補助,用于減少地方財政或投保戶的保費補貼支出。
 
  各地建立的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貸款風險補償金要優先為符合條件的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貸款提供風險分擔,切實解決其融資問題。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2月17日
 
     川財農[2020]14號




日期:2020-03-05
 
地區: 四川
行業: 果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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