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歐盟規定食品中添加維生素及礦物質受監管

   2007-03-03 張家港國檢744
核心提示:近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有關與食品添加維他命及礦物質等有關的第1925/2006號條例,新條例不適用于受其他歐

近日,歐盟《官方公報》刊登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有關與食品添加維他命及礦物質等有關的第1925/2006號條例,新條例不適用于受其他歐盟法例監管的食品補充劑,亦不影響關于特別營養用途食品、新奇食品及食品成份、食品添加劑、調味料和認可制酒過程的個別規定。條例的目的是協調了歐盟成員國的食品添加維他命及礦物質規定,確保市面的食品安全及附有清晰恰當的標簽,以供消費者選擇,促進安全食品在歐盟的自由流通。

條例規定了能夠在食品中使用物質和有條件使用的物質,成員國須于2014年1月19日前使用條例規定維他命和礦物質,同時注明這些物質的來源。為保證消費者的安全,條例還規定食品生產廠商在使用標簽,以及標簽說明等方面作了相關規定。歐洲食品安全局負責評估建議納入食品環節的維他命和礦物質安全性。

條例附件提供一套清晰的守則,讓食品進口商遵循。附件的維他命及礦物質,考慮有關物質的安全性。

條例將由2007年7月1日起實施。2007年7月1日之前已推出市面或已加上標簽的食品,將可繼續銷售,直至到期日為止,但不能遲于2009年12月31日。




日期:2007-03-03
 
行業: 食品檢測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