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日本消費者廳發布《食品標示標準》修改草案,主要內容為:
1.擬在含有指定成分的食品上標示指定成分的相關事項;
2.根據《乳及乳制品的成分規格等相關省令》的改正,擬將生水牛乳納入日本“乳”的范圍中;
3.擬修改精米產品日期的標示方法,并擬增加“精米進口日期”的標示;
4.擬將“低”營養成分及熱量的相關的界限值判斷改為“不足”或“以下”2種情況。
以上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0年2月15日。
日期:2020-01-23
1.擬在含有指定成分的食品上標示指定成分的相關事項;
2.根據《乳及乳制品的成分規格等相關省令》的改正,擬將生水牛乳納入日本“乳”的范圍中;
3.擬修改精米產品日期的標示方法,并擬增加“精米進口日期”的標示;
4.擬將“低”營養成分及熱量的相關的界限值判斷改為“不足”或“以下”2種情況。
以上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20年2月15日。
日期:202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