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海東市農業農村局,各州農牧(農牧和科技)局:
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已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為規范使用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進一步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程序及要求
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應到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通過微信小程序“牧運通”完成車輛信息填報;填報信息后,生豬運輸車輛經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并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79號》《青海省農牧廳關于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農醫〔2019〕275號)規定提供現場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審核原則上應在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所在地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辦理;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認真查驗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核實有關信息,留存復印件,對于符合條件的車輛,通過中國獸醫網云平臺入口登錄車輛備案系統予以審核通過。
生豬運輸車輛備案信息有效期一年,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要在車輛備案信息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提交備案申請,上傳車輛及防疫設備照片,不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各地要在2020年6月底完成已上報車輛備案信息的錄入、完善及核對工作。
二、備案系統使用
各地要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79號》《青海省農牧廳關于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農醫〔2019〕275號)及本通知要求,規范開展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工作,向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及承運人做好宣傳說明。自2019年12月1日起,各地可通過中國獸醫網云平臺入口登錄國家備案系統,登錄賬號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下發。
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國家備案系統的操作培訓,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車輛備案系統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平臺對接。各市州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核實,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將聯系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系方式上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聯 系 人: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吳凱祺
聯系電話:0971-7129726(傳真)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12月10日
日期:2020-01-08
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已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上線運行。為規范使用國家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系統,進一步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程序及要求
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應到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通過微信小程序“牧運通”完成車輛信息填報;填報信息后,生豬運輸車輛經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現場審核,并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79號》《青海省農牧廳關于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農醫〔2019〕275號)規定提供現場審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審核原則上應在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所在地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辦理;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認真查驗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提交的有關材料,核實有關信息,留存復印件,對于符合條件的車輛,通過中國獸醫網云平臺入口登錄車輛備案系統予以審核通過。
生豬運輸車輛備案信息有效期一年,車輛所有人或承運人要在車輛備案信息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提交備案申請,上傳車輛及防疫設備照片,不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各地要在2020年6月底完成已上報車輛備案信息的錄入、完善及核對工作。
二、備案系統使用
各地要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79號》《青海省農牧廳關于做好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青農醫〔2019〕275號)及本通知要求,規范開展生豬運輸車輛備案工作,向生豬運輸車輛所有人及承運人做好宣傳說明。自2019年12月1日起,各地可通過中國獸醫網云平臺入口登錄國家備案系統,登錄賬號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下發。
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要加強國家備案系統的操作培訓,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車輛備案系統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平臺對接。各市州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核實,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將聯系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系方式上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聯 系 人: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吳凱祺
聯系電話:0971-7129726(傳真)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12月10日
日期: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