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7號),涉及我省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銷售的螃蟹(淡水蟹)。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9年9月2日,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抽取了1批次螃蟹(淡水蟹)(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19-09-02)。經檢驗,“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郫都區局)于2019年9月30日對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經營主體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8.4公斤,貨值1428元;已全部銷售完畢。
郫都區局責令該經營主體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檢產品核查處置工作的同時,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嚴防類似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銷售。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日期:2019-12-30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9年9月2日,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抽取了1批次螃蟹(淡水蟹)(規格型號:/;購進日期:2019-09-02)。經檢驗,“呋喃西林代謝物”項目不合格。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成都市郫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郫都區局)于2019年9月30日對成都市沙西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蘇小春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經營主體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8.4公斤,貨值1428元;已全部銷售完畢。
郫都區局責令該經營主體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檢產品核查處置工作的同時,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嚴防類似不合格產品進入市場銷售。
三、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反映。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日期: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