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類食品1292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277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巫山縣唐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重慶市星能釀造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天星寨粉葛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葛粉,菌落總數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市美高農業投資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標稱生產的美高兩江醇(其他蒸餾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中堆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重慶市武隆縣江口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標稱生產的三河口花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市容麗平蜂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蜂花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渝北區小館大廚餐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沙坪壩區品豪食品超市銷售的、重慶市緣福旺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薄荷糖(薄荷味糖),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重慶市銅梁區石魚鎮紅心街101號楊光蘭銷售的、重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綠色心情綠豆口味棒冰,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重慶糧泰源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米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紀百貨大足商都銷售的、重慶市正灃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銅梁鳳爪糊香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酉陽縣渝教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重慶辣小子調味品開發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胡椒面,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二)江北區隆泰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重慶市味當佳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香菇豆干(五香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十三)邵陽市雙清區鑫鑫副食商店銷售的、重慶川欣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野山椒土雞爪(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十四)重慶市酉陽縣品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重慶康野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嫩豇豆,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廣賀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油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日期:2019-12-23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巫山縣唐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重慶市星能釀造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重慶市天星寨粉葛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葛粉,菌落總數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市美高農業投資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標稱生產的美高兩江醇(其他蒸餾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中堆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的、重慶市武隆縣江口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標稱生產的三河口花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重慶市容麗平蜂業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蜂花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渝北區小館大廚餐館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沙坪壩區品豪食品超市銷售的、重慶市緣福旺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薄荷糖(薄荷味糖),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八)重慶市銅梁區石魚鎮紅心街101號楊光蘭銷售的、重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綠色心情綠豆口味棒冰,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九)重慶糧泰源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米線,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紀百貨大足商都銷售的、重慶市正灃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銅梁鳳爪糊香辣味(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酉陽縣渝教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重慶辣小子調味品開發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胡椒面,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二)江北區隆泰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重慶市味當佳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香菇豆干(五香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十三)邵陽市雙清區鑫鑫副食商店銷售的、重慶川欣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野山椒土雞爪(輻照食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院。
(十四)重慶市酉陽縣品佳惠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重慶康野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嫩豇豆,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重慶廣賀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油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 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3日
日期: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