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中國大陸及港澳臺的轉基因食品監管及標識要求后,以下對國際主流國家的轉基因食品監管和標簽標識進行介紹,供業界參考。
對于轉基因食品的標識,歐盟和澳新都要求強制標識,美國分強制和豁免自愿標識兩類,加拿大為自愿標識。
1 歐盟
1.1 歐盟轉基因食品監管
歐盟對轉基因食品實施上市審批制度。轉基因食品想要上市銷售,必須向其所在成員國的主管當局(一般為主管農業的部門)提交申請,主管當局接收后上報歐洲食品安全局,歐洲食品安全局再通知其他成員國及其委員會并進行評估審批。申請材料按(EC)No 1829/2003中Article 5的要求準備,包括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食物的名稱及其規格等十余項內容。
目前,歐盟批準的轉基因生物包括轉基因大豆、玉米、棉花、甜菜、油菜等。獲得批準的轉基因生物有效期為10年,都有對應的轉基因唯一標示符號。具體例如:轉基因大豆(FG72×A5547-127)及其產品、轉基因棉花281-24-236×3006-210-23×MON 88913 (DAS-24236-5×DAS-21?23-5×MON-88913-8)及其產品、轉基因甜菜H7-1 (KM-???H71-4)及其產品、轉基因玉米1507×NK603 (DAS-?15?7-1×MON-??6?3-6)及其產品等。
1.2 歐盟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歐盟要求轉基因食品必須進行標識,但食品中轉基因含量不高于0.9%的,可以不用標識轉基因。具體標識要求按是否為預包裝食品分為兩大類:
(1)預包裝食品
(a)有配料表:如果食品由多種成分組成,則應在配料表中相應成分的名稱后以“括號”形式標識“轉基因”或“由轉基因產生的成分(成分名稱)”;如果食品由某一類成分組成,則應在配料表后標識“含轉基因(有機體名稱)”或“含有由轉基因(有機體名稱)加工而成的(成分名稱)”;標識也可以以腳注形式給出,但字體大小與配料表字體一致。
(b)無配料表:如果食品沒有配料表,則在產品標簽上直接注明 “轉基因”或“由轉基因(生物名稱)產生的”。
(2)非預包裝或包裝最大表面積小于102cm的預包裝食品
轉基因標識必須永久性地和可見地顯示在食品展示架上或緊鄰食品展示架或包裝材料上,字體應足夠大,以便于識別和閱讀。
對于非轉基因食品的標識要求,沒有特別規定。
2 美國
2.1 美國轉基因食品監管
美國對轉基因食品按照生物工程食品進行管理,由美國農業部負責監管。美國聯邦法規《國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標準》(7 CFR PART 66)對生物工程食品的監管、強制和豁免標識要求等信息進行規定,該法規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該生效日期前所有企業自愿執行。),其中對小型食品制造商的生效日期為2021年1月1日。除小型食品制造商外的生效日期為2020年1月1日。
生物工程食品清單包括:苜蓿、蘋果(ArcticTM品種)、油菜、玉米、棉花、茄子(BARI Bt Begun品種)、木瓜(環斑病毒抗性品種)、菠蘿(粉紅色肉品種),馬鈴薯、三文魚(AquAdvantage?)、大豆、南瓜(夏季)和甜菜。
2.2 美國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美國對生物工程食品的標識要求分為強制性和豁免自愿標識兩類管理。強制性的生物工程食品必須標識為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豁免的生物工程食品可以自愿選擇是否標識。如果沒有相關記錄證明食品是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則不得在標簽上標識該食品是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
食品伙伴網食品標法圈已經發布過美國對生物工程食品的監管和標簽標識要求的原創文章,大家可以點擊下方鏈接查看具體內容。
3 加拿大
3.1 加拿大轉基因食品監管
依據《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C.R.C., c. 870)DIVISION 28新食品部分,轉基因食品在加拿大被作為新資源食品進行監管。加拿大對新資源食品實施上市審批制度。要求新資源食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在產品上市前向加拿大衛生部提交申請,申請材料包括新資源食品名稱、制造商或進口商主要營業地名稱及地址、產品描述、標簽等。審批通過后方可上市售賣。
目前批準的轉基因食品有四類,分別為玉米、大豆、馬鈴薯和番茄。
3.2 加拿大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根據《加拿大食品藥品法》的規定,包括轉基因食品在內的所有食品的標簽內容都必須真實,不得有欺騙行為。目前,加拿大對轉基因食品沒有強制標識的要求。只有當食品有問題或者需要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情況下,監管當局才會要求強制貼標簽。
轉基因食品自愿標識要求按照加拿大標準委員會發布的《基因工程食品和非基因工程食品自愿標簽和廣告》(2016版)執行。該標識適用于進口及國產食品(包括散裝、現場加工),在保證真實性的情況下,加拿大允許企業做出食品是轉基因或非轉基因的廣告或標簽聲稱。
(1)轉基因聲稱:
單一成分或多成分轉基因食品中有大于95%的成分是來源轉基因時,可聲稱其為轉基因食品;5%-95%的成分是來源轉基因時,可聲稱其為混合轉基因食品;不足5%的成分是來源轉基因時,不可聲稱其為轉基因食品或混合轉基因食品。
(2)非轉基因聲稱:
單一成分或多成分轉基因食品中轉基因含量小于5%時才能聲稱非轉基因,且5%的限量要求不適用于有意添加轉基因的情況。不得對市面上不存在轉基因菌株的成分進行非轉基因聲稱。
若聲稱多成分食品中的一種或多種(但不是全部)成分不是轉基因的,制造商應核實所有成分來源,并在配料表中標注清楚各成分是否是轉基因的,追溯不到來源的成分占食品總重的比例不應超過5%。
4 澳新
4.1 澳新轉基因食品監管
澳新食品標準局負責澳新轉基因食品的監管,建立了一個嚴格的、透明的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評估體系。要求使用轉基因技術的食品必須通過安全性評估。澳新食品法典Schedule 26規定了允許使用轉基因技術的食品有九大類:油菜、玉米、 棉花、(紫花)苜蓿、土豆、大米、大豆、甜菜葉片、紅花。
4.2 澳新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澳新食品法典Standard 1.5.2規定轉基因食品的食品或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標簽必須標識“轉基因”字樣,但除以下情況:
(1)精制過程已經去除了食品中新的DNA或蛋白質,且不在Schedule 26要求的不論任何情況都要標識“轉基因”字樣的范圍內。
(2)食品中的轉基因成分為作為加工助劑或食品添加劑,且沒有新的DNA或蛋白質;
(3)食品中的轉基因成分為一種風味物質,且含量≤1g/kg;
(4)轉基因成分是無意間存在于食品的,且終產品中轉基因含量≤10g/kg;
(5)從包括餐廳、外賣店、餐飲服務商或自炊式機構準備和出售的即食食品。
對非轉基因標識,澳新沒有明確的禁止或允許規定。
相關報道:轉基因食品監管及標簽標識規定-國內篇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編譯,供網友參考,食品伙伴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9-10-29
對于轉基因食品的標識,歐盟和澳新都要求強制標識,美國分強制和豁免自愿標識兩類,加拿大為自愿標識。
1 歐盟
1.1 歐盟轉基因食品監管
歐盟對轉基因食品實施上市審批制度。轉基因食品想要上市銷售,必須向其所在成員國的主管當局(一般為主管農業的部門)提交申請,主管當局接收后上報歐洲食品安全局,歐洲食品安全局再通知其他成員國及其委員會并進行評估審批。申請材料按(EC)No 1829/2003中Article 5的要求準備,包括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食物的名稱及其規格等十余項內容。
目前,歐盟批準的轉基因生物包括轉基因大豆、玉米、棉花、甜菜、油菜等。獲得批準的轉基因生物有效期為10年,都有對應的轉基因唯一標示符號。具體例如:轉基因大豆(FG72×A5547-127)及其產品、轉基因棉花281-24-236×3006-210-23×MON 88913 (DAS-24236-5×DAS-21?23-5×MON-88913-8)及其產品、轉基因甜菜H7-1 (KM-???H71-4)及其產品、轉基因玉米1507×NK603 (DAS-?15?7-1×MON-??6?3-6)及其產品等。
1.2 歐盟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歐盟要求轉基因食品必須進行標識,但食品中轉基因含量不高于0.9%的,可以不用標識轉基因。具體標識要求按是否為預包裝食品分為兩大類:
(1)預包裝食品
(a)有配料表:如果食品由多種成分組成,則應在配料表中相應成分的名稱后以“括號”形式標識“轉基因”或“由轉基因產生的成分(成分名稱)”;如果食品由某一類成分組成,則應在配料表后標識“含轉基因(有機體名稱)”或“含有由轉基因(有機體名稱)加工而成的(成分名稱)”;標識也可以以腳注形式給出,但字體大小與配料表字體一致。
(b)無配料表:如果食品沒有配料表,則在產品標簽上直接注明 “轉基因”或“由轉基因(生物名稱)產生的”。
(2)非預包裝或包裝最大表面積小于102cm的預包裝食品
轉基因標識必須永久性地和可見地顯示在食品展示架上或緊鄰食品展示架或包裝材料上,字體應足夠大,以便于識別和閱讀。
對于非轉基因食品的標識要求,沒有特別規定。
2 美國
2.1 美國轉基因食品監管
美國對轉基因食品按照生物工程食品進行管理,由美國農業部負責監管。美國聯邦法規《國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標準》(7 CFR PART 66)對生物工程食品的監管、強制和豁免標識要求等信息進行規定,該法規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該生效日期前所有企業自愿執行。),其中對小型食品制造商的生效日期為2021年1月1日。除小型食品制造商外的生效日期為2020年1月1日。
生物工程食品清單包括:苜蓿、蘋果(ArcticTM品種)、油菜、玉米、棉花、茄子(BARI Bt Begun品種)、木瓜(環斑病毒抗性品種)、菠蘿(粉紅色肉品種),馬鈴薯、三文魚(AquAdvantage?)、大豆、南瓜(夏季)和甜菜。
2.2 美國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美國對生物工程食品的標識要求分為強制性和豁免自愿標識兩類管理。強制性的生物工程食品必須標識為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豁免的生物工程食品可以自愿選擇是否標識。如果沒有相關記錄證明食品是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則不得在標簽上標識該食品是生物工程食品或含有生物工程食品成分。
食品伙伴網食品標法圈已經發布過美國對生物工程食品的監管和標簽標識要求的原創文章,大家可以點擊下方鏈接查看具體內容。
3 加拿大
3.1 加拿大轉基因食品監管
依據《加拿大食品藥品條例》(C.R.C., c. 870)DIVISION 28新食品部分,轉基因食品在加拿大被作為新資源食品進行監管。加拿大對新資源食品實施上市審批制度。要求新資源食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在產品上市前向加拿大衛生部提交申請,申請材料包括新資源食品名稱、制造商或進口商主要營業地名稱及地址、產品描述、標簽等。審批通過后方可上市售賣。
目前批準的轉基因食品有四類,分別為玉米、大豆、馬鈴薯和番茄。
3.2 加拿大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根據《加拿大食品藥品法》的規定,包括轉基因食品在內的所有食品的標簽內容都必須真實,不得有欺騙行為。目前,加拿大對轉基因食品沒有強制標識的要求。只有當食品有問題或者需要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的情況下,監管當局才會要求強制貼標簽。
轉基因食品自愿標識要求按照加拿大標準委員會發布的《基因工程食品和非基因工程食品自愿標簽和廣告》(2016版)執行。該標識適用于進口及國產食品(包括散裝、現場加工),在保證真實性的情況下,加拿大允許企業做出食品是轉基因或非轉基因的廣告或標簽聲稱。
(1)轉基因聲稱:
單一成分或多成分轉基因食品中有大于95%的成分是來源轉基因時,可聲稱其為轉基因食品;5%-95%的成分是來源轉基因時,可聲稱其為混合轉基因食品;不足5%的成分是來源轉基因時,不可聲稱其為轉基因食品或混合轉基因食品。
(2)非轉基因聲稱:
單一成分或多成分轉基因食品中轉基因含量小于5%時才能聲稱非轉基因,且5%的限量要求不適用于有意添加轉基因的情況。不得對市面上不存在轉基因菌株的成分進行非轉基因聲稱。
若聲稱多成分食品中的一種或多種(但不是全部)成分不是轉基因的,制造商應核實所有成分來源,并在配料表中標注清楚各成分是否是轉基因的,追溯不到來源的成分占食品總重的比例不應超過5%。
4 澳新
4.1 澳新轉基因食品監管
澳新食品標準局負責澳新轉基因食品的監管,建立了一個嚴格的、透明的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評估體系。要求使用轉基因技術的食品必須通過安全性評估。澳新食品法典Schedule 26規定了允許使用轉基因技術的食品有九大類:油菜、玉米、 棉花、(紫花)苜蓿、土豆、大米、大豆、甜菜葉片、紅花。
4.2 澳新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澳新食品法典Standard 1.5.2規定轉基因食品的食品或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標簽必須標識“轉基因”字樣,但除以下情況:
(1)精制過程已經去除了食品中新的DNA或蛋白質,且不在Schedule 26要求的不論任何情況都要標識“轉基因”字樣的范圍內。
(2)食品中的轉基因成分為作為加工助劑或食品添加劑,且沒有新的DNA或蛋白質;
(3)食品中的轉基因成分為一種風味物質,且含量≤1g/kg;
(4)轉基因成分是無意間存在于食品的,且終產品中轉基因含量≤10g/kg;
(5)從包括餐廳、外賣店、餐飲服務商或自炊式機構準備和出售的即食食品。
對非轉基因標識,澳新沒有明確的禁止或允許規定。
相關報道:轉基因食品監管及標簽標識規定-國內篇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編譯,供網友參考,食品伙伴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