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資料審查、現場檢查和綜合評審,批準安徽省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等7家單位為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有效期五年。
特此公告。
附件1: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范圍.xls
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11號).ceb
農業農村部
2019年9月2日
日期:2019-09-1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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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11號).ceb
農業農村部
2019年9月2日
日期:2019-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