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538批次,涉及水產制品、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餐飲食品、速凍食品、餅干、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等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28批次、不合格樣品10批次(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贛榆區海頭鎮鴻順海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連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二、沭陽縣青島路王金平糧油店銷售的標稱沭陽縣富源面粉廠生產的麥芯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三、南京市浦口區謝爭玲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宿遷汐泓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宿遷波波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靖江市友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肉脯(五香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五、銅山區俏街餐廳使用的餐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徐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六、海州區龍尾社區客宜居快餐店銷售的涼拌牛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七、連云港萬典餐飲有限公司萬達廣場一號店銷售的五香牛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八、標稱徐州新河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5/20、2019/5/21)2批次產品,界限指標-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徐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九、溧陽大統華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城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慕藍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慕藍卡檸檬味蘇打水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省局報告。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 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3、 合格產品信息.xls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日期:2019-09-04
一、贛榆區海頭鎮鴻順海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連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夾心海苔,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二、沭陽縣青島路王金平糧油店銷售的標稱沭陽縣富源面粉廠生產的麥芯粉,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三、南京市浦口區謝爭玲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宿遷汐泓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宿遷波波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靖江市友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肉脯(五香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五、銅山區俏街餐廳使用的餐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徐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六、海州區龍尾社區客宜居快餐店銷售的涼拌牛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七、連云港萬典餐飲有限公司萬達廣場一號店銷售的五香牛肉,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連云港市質量技術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八、標稱徐州新河礦泉水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天然礦泉水(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5/20、2019/5/21)2批次產品,界限指標-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徐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九、溧陽大統華購物中心有限公司城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江蘇慕藍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慕藍卡檸檬味蘇打水飲料,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南京站。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省局報告。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 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3、 合格產品信息.xls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日期:201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