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日本厚生勞動省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監視安全課發布食安輸發0629第1號:加強對中國產未成熟扁豆中噻嗪酮的監控檢查。
根據2011年度進口食品等的監控檢查計劃,按2011年3月30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330第15號(最終修正:2011年6月28日發布的的食安輸發0628的第2號),對中國產冷凍未成熟扁豆實施檢查時,發現其違法了食品衛生法。因此,將對未成熟扁豆及其加工品中噻嗪酮的監控檢查頻率提高到30%。具體如下記:
記
來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1/6/29_1.pdf
日期:2011-07-07
根據2011年度進口食品等的監控檢查計劃,按2011年3月30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330第15號(最終修正:2011年6月28日發布的的食安輸發0628的第2號),對中國產冷凍未成熟扁豆實施檢查時,發現其違法了食品衛生法。因此,將對未成熟扁豆及其加工品中噻嗪酮的監控檢查頻率提高到30%。具體如下記:
記
強化檢查日期 | 國家 | 檢查對象 | 檢查項目 |
2011年6月29日 | 中國 | 未成熟扁豆及其加工品(僅限于簡單加工) | 殘留農藥(噻嗪酮) |
來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1/6/29_1.pdf
日期:201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