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巴西發布TBT通報,通報了南方共同市場法規草案No. 21, 6 April 2011"關于建立營養標簽的草案".該草案適用于南方共同市場范圍內市場上的所有國產和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的營養聲稱。該草案所規定的營養聲稱涵蓋以下形式:媒體廣告、口頭或書面的信息傳遞。該草案不適用于特殊膳食食品、礦泉水和其他瓶裝飲用水及鹽。同時,該草案強調,下列食品不得進行營養聲稱:酒精飲料、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香料、醋、咖啡、巴拉圭茶、茶和其他藥草(未添加其他提供營養作用的成分);對于維生素和礦物質,僅能對那些有每日推薦攝入量的(RDI)類別進行聲稱。
日期:201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