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調整<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的公告》(2019年第14號),結合我省實際,定于2019年6月1日起調整《食品經營許可證》式樣部分內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將格式規定中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調整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調整為“市場監管部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調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投訴舉報電話內容由“12331”調整為“12315”。
二、取消“日常監督管理人員”項。
三、2019年6月1日起新申請、變更、延續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將采取新式樣,食品經營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的原式樣《食品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特此通告。
附圖:
圖1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格式示意圖
圖2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格式示意圖
附件: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
附件: 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日期:2019-05-31
一、將格式規定中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調整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調整為“市場監管部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調整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投訴舉報電話內容由“12331”調整為“12315”。
二、取消“日常監督管理人員”項。
三、2019年6月1日起新申請、變更、延續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將采取新式樣,食品經營者在201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的原式樣《食品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特此通告。
附圖:
圖1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格式示意圖
圖2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格式示意圖
附件: 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
附件: 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1日
日期:2019-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