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9-34號告示,修改《牛肉、豬肉標示方法和部位劃分標準》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隨著《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公布及其實施規則的制定,需對其下級規定涉及的委任法律的名稱及條款進行修改,將當前告示中《畜產品衛生管理法實施規則》變更為《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規則》。
2.將法律中的慣用漢字詞“乃至”修改為“從……至……的規定”。
日期:2019-05-05
1.隨著《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公布及其實施規則的制定,需對其下級規定涉及的委任法律的名稱及條款進行修改,將當前告示中《畜產品衛生管理法實施規則》變更為《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規則》。
2.將法律中的慣用漢字詞“乃至”修改為“從……至……的規定”。
日期:2019-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