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省獸藥監察所:
為進一步加強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促進養殖環節科學合理用藥,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通知》(農牧發〔2019〕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下達《四川省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以下簡稱監測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任務
我廳負責組織開展全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并協助農業農村部和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等部門完成國家監測計劃相關任務。成都、綿陽等10個市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獸藥監察所共同承擔采樣工作,省獸藥監察所承擔細菌分離、鑒定、耐藥性監測等工作。具體監測計劃見附件1。各地要高度重視監測計劃的組織實施,有關市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對相關工作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監測計劃的組織落實。
二、監測范圍及對象
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區域涉及成都、綿陽等10個市,實行定點監測和隨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除對涉及我省的農業農村部確定的“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和部分省級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進行定點跟蹤監測外,還對我省其他養殖場或屠宰場進行隨機監測。
三、監測內容
細菌監測種類包括大腸桿菌、腸球菌(屎腸球菌和糞腸球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彎曲桿菌,分離鑒定細菌不少于550株,其中大腸桿菌不少于200株、腸球菌不少于200株、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彎曲桿菌各不少于50株。同時,按農業農村部要求完成各菌株對相關獸用抗菌藥的耐藥性監測(每個場≤10株)。
四、監測要求
為保證動物源細菌耐藥性采樣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檢測結果具有科學性和公正性,采樣和監測單位需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
(一)采樣、細菌分離和鑒定、耐藥性檢測和結果上報等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采樣和檢測技術要點》執行。
(二)樣品應從養殖場(包括養雞場、養豬場、奶牛場等)或屠宰場抽取。其中,規模化養殖場和小型養殖場應各占50%。采集泄殖腔、盲腸(禽)和肛門拭子、直腸(豬)做大腸桿菌、腸球菌、沙門氏菌和彎曲桿菌分離;采集新鮮牛奶做金黃色葡萄球菌分離。
(三)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要按規定的要求認真做好養殖場飼料與飼料藥物添加劑的來源與種類調查、采樣動物使用抗菌藥物情況調查(預防用藥和治療用藥)和采集樣品的統計,據實填寫《采樣記錄表》(附件2)。對同一養殖場用藥情況不同的動物群,應分別填寫采樣記錄表格。由于樣品的細菌分離率等因素,如果在附件1中指定的采樣點未能分離出監測任務規定的菌株數,將視情況追加樣品采集數量。
(四)大腸桿菌、腸球菌(屎腸球菌和糞腸球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彎曲桿菌的分離和鑒定按照農業農村部《動物源細菌分離和鑒定方法》或參照相關國際標準執行。
(五)進行藥敏試驗時應使用經過質量認證的檢測板,并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檢測。
五、結果報送
監測結果電子版和紙質材料應按要求并行上報。省獸藥監察所應把采樣情況和藥物敏感性檢測結果及時填入采樣記錄表和藥物敏感性檢測結果統計表(附件3),并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將年度監測結果和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至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和我廳。
聯系人:廳飼料獸藥處 官艷麗
省獸藥監察所 岳秀英
聯系電話:028-85593957 028-85587465
附件:1.四川省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
2.采樣記錄表
3.敏感性檢測結果統計表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載:
川農函〔2019〕225號.doc
日期:2019-04-12
為進一步加強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促進養殖環節科學合理用藥,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通知》(農牧發〔2019〕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下達《四川省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以下簡稱監測計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任務
我廳負責組織開展全省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并協助農業農村部和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等部門完成國家監測計劃相關任務。成都、綿陽等10個市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獸藥監察所共同承擔采樣工作,省獸藥監察所承擔細菌分離、鑒定、耐藥性監測等工作。具體監測計劃見附件1。各地要高度重視監測計劃的組織實施,有關市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對相關工作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監測計劃的組織落實。
二、監測范圍及對象
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區域涉及成都、綿陽等10個市,實行定點監測和隨機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除對涉及我省的農業農村部確定的“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和部分省級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進行定點跟蹤監測外,還對我省其他養殖場或屠宰場進行隨機監測。
三、監測內容
細菌監測種類包括大腸桿菌、腸球菌(屎腸球菌和糞腸球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彎曲桿菌,分離鑒定細菌不少于550株,其中大腸桿菌不少于200株、腸球菌不少于200株、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彎曲桿菌各不少于50株。同時,按農業農村部要求完成各菌株對相關獸用抗菌藥的耐藥性監測(每個場≤10株)。
四、監測要求
為保證動物源細菌耐藥性采樣具有代表性和可追溯性,檢測結果具有科學性和公正性,采樣和監測單位需按以下要求開展工作:
(一)采樣、細菌分離和鑒定、耐藥性檢測和結果上報等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采樣和檢測技術要點》執行。
(二)樣品應從養殖場(包括養雞場、養豬場、奶牛場等)或屠宰場抽取。其中,規模化養殖場和小型養殖場應各占50%。采集泄殖腔、盲腸(禽)和肛門拭子、直腸(豬)做大腸桿菌、腸球菌、沙門氏菌和彎曲桿菌分離;采集新鮮牛奶做金黃色葡萄球菌分離。
(三)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要按規定的要求認真做好養殖場飼料與飼料藥物添加劑的來源與種類調查、采樣動物使用抗菌藥物情況調查(預防用藥和治療用藥)和采集樣品的統計,據實填寫《采樣記錄表》(附件2)。對同一養殖場用藥情況不同的動物群,應分別填寫采樣記錄表格。由于樣品的細菌分離率等因素,如果在附件1中指定的采樣點未能分離出監測任務規定的菌株數,將視情況追加樣品采集數量。
(四)大腸桿菌、腸球菌(屎腸球菌和糞腸球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彎曲桿菌的分離和鑒定按照農業農村部《動物源細菌分離和鑒定方法》或參照相關國際標準執行。
(五)進行藥敏試驗時應使用經過質量認證的檢測板,并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檢測。
五、結果報送
監測結果電子版和紙質材料應按要求并行上報。省獸藥監察所應把采樣情況和藥物敏感性檢測結果及時填入采樣記錄表和藥物敏感性檢測結果統計表(附件3),并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將年度監測結果和分析總結報告報送至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和我廳。
聯系人:廳飼料獸藥處 官艷麗
省獸藥監察所 岳秀英
聯系電話:028-85593957 028-85587465
附件:1.四川省2019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
2.采樣記錄表
3.敏感性檢測結果統計表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4月8日
附件下載:
川農函〔2019〕225號.doc
日期:201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