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組織抽檢食用農產品75批次,其中合格樣品69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不合格產品為6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項目集中在農藥殘留超標、獸藥殘留超標、檢出禁用藥物等。
不合格產品中,有4批次動物性食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雞肉檢出獸藥殘留超標,1批次草魚檢出孔雀石綠,2批次芒果螺、花甲檢出氯霉素不合格。分別為:臨高西華市場王會攤位銷售的雞肉,檢驗項目替米考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陵水椰林中心農貿市場王文興魚攤銷售的草魚,檢驗項目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昌江石南市場文振溝螺攤銷售的芒果螺,萬寧萬城邱娟生食攤銷售的花甲,檢驗項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替米考星在雞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75?g/kg;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和《關于印發<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的通知》(整頓辦函〔2010〕50號)均明確規定所有食品動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綠。
還有1批次定安定城幕環蔬菜攤位銷售的黑豆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此外,還有1批次臨高西華市場黃少江攤位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腐霉利屬于低毒性殺菌劑,可用于防治黃瓜、茄子、番茄、洋蔥等的灰霉病,萵苣、辣椒的莖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1期)中不合格產品信息(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1期)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9-03-22
不合格產品中,有4批次動物性食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雞肉檢出獸藥殘留超標,1批次草魚檢出孔雀石綠,2批次芒果螺、花甲檢出氯霉素不合格。分別為:臨高西華市場王會攤位銷售的雞肉,檢驗項目替米考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陵水椰林中心農貿市場王文興魚攤銷售的草魚,檢驗項目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昌江石南市場文振溝螺攤銷售的芒果螺,萬寧萬城邱娟生食攤銷售的花甲,檢驗項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規定,替米考星在雞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75?g/kg;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和《關于印發<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的通知》(整頓辦函〔2010〕50號)均明確規定所有食品動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綠。
還有1批次定安定城幕環蔬菜攤位銷售的黑豆豆芽,檢驗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實生長速度、促進提前成熟等作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此外,還有1批次臨高西華市場黃少江攤位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腐霉利屬于低毒性殺菌劑,可用于防治黃瓜、茄子、番茄、洋蔥等的灰霉病,萵苣、辣椒的莖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1期)中不合格產品信息(來源: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11期)
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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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