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均發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分別通報了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茶葉及其相關制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為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廣西昭平縣泰興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賀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產的“沙梨酸(酸菜)”樣品(商標:浮山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8-20,規格:900克/瓶),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75g/kg;在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抽檢了標稱為青海品祥園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品金銀花,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15 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為0.1g/kg。另外,硫磺作為加工助劑,在制茶工藝生產過程中會生成二氧化硫。GH/T 1091-2014 《代用茶》中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 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廣西自治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
廣西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青海2019年第7號抽檢信息中不合格產品信息(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9年第5期)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2019年 第 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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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25
抽檢信息顯示,不合格產品分別為:廣西昭平縣泰興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賀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生產的“沙梨酸(酸菜)”樣品(商標:浮山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8-20,規格:900克/瓶),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75g/kg;在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抽檢了標稱為青海品祥園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品金銀花,二氧化硫檢出值為0.15 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為0.1g/kg。另外,硫磺作為加工助劑,在制茶工藝生產過程中會生成二氧化硫。GH/T 1091-2014 《代用茶》中規定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 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廣西自治區、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市、州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檢驗機構 | 備注 |
1 | 青海品祥園商貿有限公司 | 西寧市城東區七一路369號 | 海東市世紀華聯商貿連鎖有限公司 | 青海省海東工業園區高鐵新區驛州路 | 精品金銀花 | 50克/罐 | 品祥園 | 2018/4/1 | 二氧化硫||0.15 g/kg||0.1 g/kg | 茶葉及其相關制品 | 國貿食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 |
2 | 賀州市浮山果蔬有限公司 | 廣西賀州市八步區蓮塘鎮柳鷹公路旁 | 廣西昭平縣泰興超市有限責任公司 | 昭平縣昭平鎮東寧北路77號 | 沙梨酸(酸菜) | 900克/瓶 | 浮山及圖形商標 | 2018-08-20 | 二氧化硫殘留量‖0.75g/kg‖≤0.1g/kg | 蔬菜制品 | 初檢機構: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復檢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
相關報道: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9年第5期)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2019年 第 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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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