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0224第1號通知:根據進口食品監視指導計劃,以及進口時檢查與國外發生問題的情況,日本厚生勞動省已對進口商就需要進行自主檢查指導的食品下達了通知。但是,根據迄今為止檢查的實際情況,厚生省將對附件中各通知所示食品采取的上述措施予以廢除,重新對其進行普通的監視體制。
附件
2004年11月18日的食安輸發第1118001號"辣椒及其加工品的處理件"
2005年3月4日的食安輸發0304004號"辣椒及其加工品的處理件"
2005年4月1日的食安輸發0401003號"中國產加工食品的處理件"
2005年5月25日的事務聯絡"含有受對位紅污染的香辛料的食品處理件"
2005年6月16日的食安輸發第0616001號"含有受對位紅污染的香辛料的食品處理件"
2005年12月6日的事務聯絡"含有受對位紅污染的香辛料的食品處理件"
2005年6月24日的事務聯絡"關于美國產花粉加工品檢查的實施"
2007年2月14日的食安輸發第0214007號"中國產聚氯乙烯樹脂制玩具的處理件"
2007年5月25日的事務聯絡"中國產工具等的處理件"
2007年10月23日的食安輸發第1023003號"關于監控檢查的強化"
2007年12月2日的食安輸發1202001號"中國產器具、容器包裝的處理件"
2008年1月30日的食安輸發0130002號"中國產器具、容器包裝的處理件"
2008年4月1日的食安輸發0401006號"中國產干燥果實等的處理件"
2008年10月10日的食安輸發第1010005號"牙買加產咖喱粉的處理件"
2008年12月3日的食安輸發第1203001號"印度尼西亞產切塊魚類的處理件"
日期:2011-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