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歐盟發布公告(EU) 2018/1495,該公告將馬拉硫磷使用范圍限制于永久性溫室中,且僅供專業人員使用。同時修訂活性物質批準清單(EU) 540/2011。該公告將于10月28日正式生效。
根據公告規定,歐盟成員國應在2019年4月29日前,修改或撤銷所有含有馬拉硫磷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根據歐盟管理法規(EC) No 1107/2009中第46條關于寬限期的規定,歐盟成員國有15個月的寬限期,即寬限期最遲于2020年1月29日截止。
日期:2018-10-19
根據公告規定,歐盟成員國應在2019年4月29日前,修改或撤銷所有含有馬拉硫磷的植物保護產品的授權。根據歐盟管理法規(EC) No 1107/2009中第46條關于寬限期的規定,歐盟成員國有15個月的寬限期,即寬限期最遲于2020年1月29日截止。
日期: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