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山東省食藥監局公布新一期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抽檢信息,曝光了25批次問題食品及相關產品,其中,不合格餐飲具占六成多。
信息顯示,本次抽檢中餐飲具不合格為16批次,不合項目涉及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大腸菌群。其中,11家餐館的11批次餐飲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項目不合格,3家餐館的4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1家餐館的1批次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和大腸菌群項目均不合格。根據我國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中規定, 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均為不得檢出。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而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另有,6批次熟肉制品檢出不合格。其中,平邑縣金聯北品樓食府銷售的熟大腸、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燉排骨、臺兒莊區開鑫飯莊銷售的熟豬大腸、墾利區勝坨祥和水餃城銷售的熟豬大腸檢出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主要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作為護色劑和防腐劑,可使肉制品呈現鮮艷的紅色,也能夠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長和繁殖。亞硝酸鹽雖允許在醬鹵肉制品中使用,但在餐飲中是禁止使用的,《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中表示,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還有2批次不合格熟肉制品為:泰安市岱岳區黃前鎮秀華糝館銷售的三代(熟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合格;梁山縣君來順餐館銷售的燉排骨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合格。
除餐飲具、熟肉制品外,本次抽檢還發現3批次不合格蔬菜農藥殘留超標。包括:臨沭縣御品香飯店使用的韭菜中腐霉利項目不合格;濟南教育用品供應中心使用的韭菜中辛硫磷項目不合格;萊蕪市鋼城區雨水一家特色飯店使用的韭菜中甲拌磷項目不合格。
根據《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辛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甲拌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相關報道: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8年第43期(總第172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10-11
信息顯示,本次抽檢中餐飲具不合格為16批次,不合項目涉及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大腸菌群。其中,11家餐館的11批次餐飲具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項目不合格,3家餐館的4批次餐飲具檢出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1家餐館的1批次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和大腸菌群項目均不合格。根據我國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中規定, 消毒餐(飲)具中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均為不得檢出。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是一種低毒物質,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穩定性好、成本低等優點,在消毒企業中廣泛使用。餐(飲)具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部分單位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復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污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而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另有,6批次熟肉制品檢出不合格。其中,平邑縣金聯北品樓食府銷售的熟大腸、青島晨友泓餐飲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燉排骨、臺兒莊區開鑫飯莊銷售的熟豬大腸、墾利區勝坨祥和水餃城銷售的熟豬大腸檢出亞硝酸鹽。
亞硝酸鹽主要包括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作為護色劑和防腐劑,可使肉制品呈現鮮艷的紅色,也能夠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長和繁殖。亞硝酸鹽雖允許在醬鹵肉制品中使用,但在餐飲中是禁止使用的,《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0號》中表示,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還有2批次不合格熟肉制品為:泰安市岱岳區黃前鎮秀華糝館銷售的三代(熟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項目不合格;梁山縣君來順餐館銷售的燉排骨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合格。
除餐飲具、熟肉制品外,本次抽檢還發現3批次不合格蔬菜農藥殘留超標。包括:臨沭縣御品香飯店使用的韭菜中腐霉利項目不合格;濟南教育用品供應中心使用的韭菜中辛硫磷項目不合格;萊蕪市鋼城區雨水一家特色飯店使用的韭菜中甲拌磷項目不合格。
根據《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辛硫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5mg/kg、甲拌磷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01mg/kg。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相關報道: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18年第43期(總第17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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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