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2類食品共計198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9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10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95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張士杰(慈溪市滸山菜市)銷售的青菜,啶蟲脒檢出值為1.3mg/kg,比標準值規定1mg/kg高出0.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2)韋金鋒(慈溪市滸山菜市)銷售的青菜,啶蟲脒檢出值為1.3mg/kg,比標準值規定1mg/kg高出0.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3)舟山市定海區法蕾莉婭面包店銷售的奧利雪山,霉菌的檢出值為460CFU/g,比標準規定≤150 CFU/g高出2.06倍。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溫州現代農貿城鄭光多攤位銷售的鮮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1017μg/kg,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雞蛋中不得檢出恩諾沙星。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通報相關地市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溫州及舟山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寧波、溫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80926.xls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926.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9月26日
日期:2018-09-25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10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95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張士杰(慈溪市滸山菜市)銷售的青菜,啶蟲脒檢出值為1.3mg/kg,比標準值規定1mg/kg高出0.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2)韋金鋒(慈溪市滸山菜市)銷售的青菜,啶蟲脒檢出值為1.3mg/kg,比標準值規定1mg/kg高出0.3倍。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3)舟山市定海區法蕾莉婭面包店銷售的奧利雪山,霉菌的檢出值為460CFU/g,比標準規定≤150 CFU/g高出2.06倍。檢驗機構為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溫州現代農貿城鄭光多攤位銷售的鮮雞蛋,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檢出值為1017μg/kg,農業部公告第235號規定雞蛋中不得檢出恩諾沙星。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通報相關地市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寧波、溫州及舟山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寧波、溫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80926.xls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926.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9月26日
日期: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