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自治區質檢院:
為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保障生產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強化質量管理,自治區質監局決定對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產品種類
(一)監督抽查的產品種類為自治區境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食品接觸用塑料制品、食品接觸用紙制品、玻璃制品。
(二)現場監督檢查的企業為自治區境內食品用塑料制品、紙制品獲證生產企業。
二、檢查依據
自治區局批準的《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現場檢查及分類監管作業指導書(試行)》
三、工作任務安排
本次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工作承檢單位為自治區質檢院,按照“雙隨機”工作要求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制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施,承檢單位應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為確保工作的有效性,要求抽查覆蓋率達到100%。承檢單位要嚴格執行監督檢查工作程序,嚴格執行“雙隨機”,確保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
(二)承檢單位應在抽樣前告知當地局。各地局要積極支持配合承檢單位做好監督抽查工作。被抽查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查的,或因企業停產、轉產、破產等其他原因導致無樣品可以抽取的,抽樣人員填寫拒絕監督抽查認定表,列明企業拒絕監督抽查的情況,并經當地局確認后,報自治區局。
(三)本次現場檢查工作是一次對全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摸底、評價、分類的基礎性工作,此項工作專業性、技術性強,各地特別是縣級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選派監管人員積極參與現場檢查工作,掌握現場檢查工作的各項內容和要求,便于下一步做好分類監管工作。
(四)承檢單位如發現企業涉嫌無證生產等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監管部門。重大質量問題或違法違規事項及時上報自治區局。
(五)承檢單位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將分析報告、監督抽查匯總表、不合格檢驗報告、現場監督檢查分類評價匯總情況報自治區局食品相關產品處。
聯 系 人:吳 雋
聯系電話:0991-2849272(傳真)
郵箱地址:spjgc@xjzj.gov.cn
附件:1.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2.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未抽樣企業名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2018年7月26日
關于開展2018年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的通知
日期:2018-08-09
為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保障生產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強化質量管理,自治區質監局決定對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檢查產品種類
(一)監督抽查的產品種類為自治區境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生產的食品接觸用塑料制品、食品接觸用紙制品、玻璃制品。
(二)現場監督檢查的企業為自治區境內食品用塑料制品、紙制品獲證生產企業。
二、檢查依據
自治區局批準的《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現場檢查及分類監管作業指導書(試行)》
三、工作任務安排
本次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工作承檢單位為自治區質檢院,按照“雙隨機”工作要求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制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施,承檢單位應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為確保工作的有效性,要求抽查覆蓋率達到100%。承檢單位要嚴格執行監督檢查工作程序,嚴格執行“雙隨機”,確保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
(二)承檢單位應在抽樣前告知當地局。各地局要積極支持配合承檢單位做好監督抽查工作。被抽查企業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查的,或因企業停產、轉產、破產等其他原因導致無樣品可以抽取的,抽樣人員填寫拒絕監督抽查認定表,列明企業拒絕監督抽查的情況,并經當地局確認后,報自治區局。
(三)本次現場檢查工作是一次對全區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全面摸底、評價、分類的基礎性工作,此項工作專業性、技術性強,各地特別是縣級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選派監管人員積極參與現場檢查工作,掌握現場檢查工作的各項內容和要求,便于下一步做好分類監管工作。
(四)承檢單位如發現企業涉嫌無證生產等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監管部門。重大質量問題或違法違規事項及時上報自治區局。
(五)承檢單位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將分析報告、監督抽查匯總表、不合格檢驗報告、現場監督檢查分類評價匯總情況報自治區局食品相關產品處。
聯 系 人:吳 雋
聯系電話:0991-2849272(傳真)
郵箱地址:spjgc@xjzj.gov.cn
附件:1.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匯總表
2.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未抽樣企業名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
2018年7月26日
關于開展2018年自治區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查和現場檢查的通知
日期:2018-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