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8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非冷凍蘋果汁作出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靈寶鑫源果業有限責任公司(Lingbao Xinyuan Fruit Industry Co., Ltd.)的傾銷幅度為0.00%。
1999年7月6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非冷凍蘋果汁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2002年1月1日前的海關編碼為21069052.00和20097000.20.2002年1月1日后的海關編碼為20097900.20.2000年4月13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0.00%~51.74%.2010年2月4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第3次反傾銷新出口商復審。2010年8月5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初裁,裁定中國涉案企業的傾銷幅度為0.00%。
日期:201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