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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兩期抽檢通報4批次不合格食品 酸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

   2018-06-12 食品伙伴網沐夕480
核心提示:11日,吉林省食藥監局公布第20期國家、省級兩期食品抽檢結果,抽檢發現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蔬菜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三大類。
      11日,吉林省食藥監局公布第20期國家、省級兩期食品抽檢結果,抽檢發現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蔬菜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三大類。 
  在本次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中,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蔬菜制品、糕點(粽子)等4類10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
 
  其中,德惠市勝利街吉地良田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鑫源調味品加工廠生產的笑源酸菜(鹽水漬菜)和農安縣農安鎮物爾美食品超市寶塔店銷售的標稱洮南向陽蔬菜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白菜酸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檢出值分別為0.64g/kg、0.21g/kg。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焦亞硫酸鈉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應不超過0.1g/kg。
 
  此外,還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為標稱長春徐老扁食品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豆醬油,檢出氨基酸態氮未達標,檢出值(以氮計)為0.31g/100mL。
 
  氨基酸態氮是醬油的特征性品質指標之一。氨基酸態氮含量越高,醬油的質量越好,鮮味越濃。氨基酸態氮不合格,主要影響的是產品的風味。依據醬油衛生標準(GB 2717-2003),醬油中氨基酸態氮<0.40g/100ml,即表明醬油為不合格產品。
 
  在本次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中,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點(粽子)等3類食品173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
 
  不合格產品為:吉林市永鑫萬客隆商貿集團琿春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好小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紅油鳳脆(紅油雞肘)[輻照食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菌落總數測定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食品衛生質量的優劣。《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中規定,熟肉制品(發酵肉制品類除外)中菌落總數應符合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相關報道: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0期)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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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6-12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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