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生食發0530第1號:修訂食品及添加劑規格標準。
根據食品衛生法(1947年第233號法令)第11條第1款的規定,修訂烯草酮、氯蟲苯甲酰胺、三環唑、新喹唑啉、默諾霉素、氟吡菌胺、腐霉利等9種農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修訂表中規定的殘留限量加嚴的也在公布之日起6個月后生效,之前都可參照原限量執行。
日期:2018-06-04
根據食品衛生法(1947年第233號法令)第11條第1款的規定,修訂烯草酮、氯蟲苯甲酰胺、三環唑、新喹唑啉、默諾霉素、氟吡菌胺、腐霉利等9種農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修訂表中規定的殘留限量加嚴的也在公布之日起6個月后生效,之前都可參照原限量執行。
日期: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