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羅斯消息網2010年12月29日報道,俄羅斯消費者權益保護和公益監督局公布了多起自中國和越南進口的冷凍魚類產品冰衣含量超標事件。
該局表示,很多生產廠家并未在外包裝標記中明確該產品被冰衣化,"凈重"標記被"重量"所取代,導致消費者不清楚該產品的具體凈重及價格,這違反了俄聯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2300-1,1992年2月7日)。
根據國際慣例(日本、美國和加拿大),產品的包裝上要注明產品凈重和實際冰衣含量百本比。俄規定水生貝殼類及其加工品的冰衣含量不超過凈重的7%,其他非魚類水產品及其加工品不超過凈重的8%.
日期:20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