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總局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9號),涉及我省1批次天貓暖民旗艦店(經營者為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漢市蜂云堂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鮮蜂王漿。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天貓暖民旗艦店(經營者為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漢市蜂云堂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鮮蜂王漿(規格型號:200克/瓶;生產/加工/購進日期:2017-10-20)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糖(以葡萄糖計)。
二、生產環節風險防控情況
2018年1月22日,德陽市食藥監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對廣漢市蜂云堂養蜂專業合作社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10瓶,共計2公斤。德陽市局已責令該企業立即召回未銷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經營環節風險防控情況
成都市金牛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10瓶,共計2公斤,貨值690元;已銷售10瓶,共計2公斤;庫存(未銷售)0瓶,共計0公斤;下架封存0瓶,共計0公斤。
成都市金牛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生產經營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日期:2018-05-22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天貓暖民旗艦店(經營者為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廣漢市蜂云堂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鮮蜂王漿(規格型號:200克/瓶;生產/加工/購進日期:2017-10-20)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糖(以葡萄糖計)。
二、生產環節風險防控情況
2018年1月22日,德陽市食藥監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對廣漢市蜂云堂養蜂專業合作社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10瓶,共計2公斤。德陽市局已責令該企業立即召回未銷售的不合格食品。
三、經營環節風險防控情況
成都市金牛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成都暖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已查明該企業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10瓶,共計2公斤,貨值690元;已銷售10瓶,共計2公斤;庫存(未銷售)0瓶,共計0公斤;下架封存0瓶,共計0公斤。
成都市金牛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生產經營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日期:201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