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美國馬薩諸塞州公共衛生委員會批準一項新法規,禁止生產或銷售供嬰幼兒使用的,含有雙酚A(BPA)的可重復使用食品和飲料容器,如嬰兒水杯和奶瓶。馬薩諸塞州成為美國第8個立法禁止消費品中含有BPA的州。
BPA是廣泛用于生產嬰兒奶瓶、嬰兒水杯和嬰兒奶粉罐等食品容器的聚碳酸酯塑料和環氧樹脂中的一種化學物質。大量研究對BPA暴露的潛在健康影響表示了擔憂。研究表明BPA更可能從盛有熱液體和食物的含BPA的嬰兒奶瓶或和水杯中浸出。當用熱水對含BPA的嬰兒奶瓶進行消毒或直接將熱水加入含BPA的嬰兒奶瓶或水杯后,嬰兒可能通過食用裝在其中的奶粉或牛奶而攝入BPA.這項禁令重點針對3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
2009年8月,馬薩諸塞州公共衛生部(DPH)曾發布消費者警告,警告孕婦和幼兒的母親避免使用含BPA的產品來沖制或盛放嬰兒奶粉和母乳。同年,6家美國最大的嬰兒奶瓶生產商宣布將不再銷售用BPA制造的嬰兒奶瓶。沃爾瑪、CVS等主要零售商已逐步停止銷售含BPA的嬰兒奶瓶。
日期:201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