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EU)2018/462,根據歐盟議會和理事會的法規(EU)2015/2283,授權L-麥角硫因(L-ergothioneine)作為新食品食用,并修訂歐盟委員會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表1中“L-麥角硫因”條目,規定了L-麥角硫作為新食品成分用于牛奶飲料等食品中的限量及標簽要求,具體如下:
日期:2018-03-27
授權的新型食品 |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條件 | 其他具體的標簽要求 | |
L-麥角硫因 | 指定食品類別 | 最大使用限量(g/kg) | 食品標簽上標示新食品應為“L-麥角硫因” |
無酒精飲料、牛奶飲料 | 0.025 | ||
'新鮮'奶制品(*) | 0.040 | ||
谷物棒 | 0.2 | ||
巧克力糖果 | 0.25 | ||
第2002/46 / EC號指令定義的食品補充劑 | 普通人群(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除外)為30mg/天,對于3歲以上的兒童20 mg/天 | ||
(*)當用于乳制品時,L-麥角硫因不能全部或部分替代任何乳成分 |
日期:201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