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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發布L-麥角硫因作為新食品成分的使用條件和標簽要求

   2018-03-27 廈門WTO工作站441
核心提示:  2018年3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EU)2018/462,根據歐盟議會和理事會的法規(EU)2015/2283,授權L-麥角硫因(L-ergoth
   2018年3月2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法規(EU)2018/462,根據歐盟議會和理事會的法規(EU)2015/2283,授權L-麥角硫因(L-ergothioneine)作為新食品食用,并修訂歐盟委員會實施細則(EU)2017/2470附件表1中“L-麥角硫因”條目,規定了L-麥角硫作為新食品成分用于牛奶飲料等食品中的限量及標簽要求,具體如下:

授權的新型食品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條件

其他具體的標簽要求

L-麥角硫因

指定食品類別

最大使用限量(g/kg)

食品標簽上標示新食品應為“L-麥角硫因”

無酒精飲料、牛奶飲料

0.025

'新鮮'奶制品(*)

0.040

谷物棒

0.2

巧克力糖果

0.25

第2002/46 / EC號指令定義的食品補充劑

普通人群(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除外)為30mg/天,對于3歲以上的兒童20 mg/天

(*)當用于乳制品時,L-麥角硫因不能全部或部分替代任何乳成分




日期:2018-03-27
 
行業: 食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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