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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發布二氫槲皮素提取物作為新食品成分用于奶油等食品中的限量和標簽要求

   2018-03-26 國家質檢總局598
核心提示:  2018年3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2017/461號法規,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EC)第2015/2283號法規,授權二氫槲皮素提取物
   2018年3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2017/461號法規,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EC)第2015/2283號法規,授權二氫槲皮素提取物(taxifolin-rich extract)作為新型食品成分投放于歐盟市場,并修訂歐盟委員會實施細則(EU)2017/2470。該法規規定了二氫槲皮素提取物作為新食品成分用于奶油等食品中的限量和標簽要求,同時對定義進行了修改。新法規于官方公報發布20日起生效。具體內容如下:

授權的新穎食物

可以使用新食品的條件

其他具體的標簽要求

二氫槲皮素提取物

指定食品類別

最大使用限量

含有它的食品標簽上的新食品的名稱應為“二氫槲皮素提取物”

原味酸奶/水果酸奶(*)

0.020 g/kg

高加索發酵乳(*)

0.008 g/kg

脫脂奶(*)

0,005 g/kg

奶粉 (*)

0.052 g/kg

奶油 (*)

0.070 g/kg

 

酸奶油 (*)

0.050 g/kg

起司 (*)

0.090 g/kg

牛油(*)

0,164 g/kg

巧克力糖果

0.070 g/kg

無酒精飲料

0.020 g/l

 

2002/46 / EC號指令中針對一般人群定義的食品補充劑(不包括14歲以下的嬰幼兒、兒童和青少年)

100 mg/天

(*)當用于牛奶產品時,二氫槲皮素提取物不會全部或部分替代任何牛奶成分




日期: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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