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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第3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18年 第11號)

   2018-01-19 廣東省食藥監局592
核心提示:  根據2017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9大類食品進行監督
   根據2017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9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冷凍飲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水產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共28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2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批次,不合格1批次;冷凍飲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10批次,不合格10批次;酒類4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14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糧食加工品104批次,嬰幼兒配方食品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深圳永和大王餐飲有限公司龍翔大道分店銷售的標示為2017年10月16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煎炸過程用油(炸油條),極性組分檢出值為32.8%,比標準規定(不超過27%)高出0.2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冷凍飲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易初蓮花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長沙天冰冷飲有限公司2017年4月8日生產、規格為100g/瓶的皇家杯,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39000CFU/g、43000CFU/g、4200CFU/g、50000CFU/g、25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25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薯類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0批次:1.東莞市莞城新創業副食購銷部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潮安區星晨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8日生產、規格為42克/袋的愛蝦想蝦片,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4000CFU/g、19000CFU/g、21000CFU/g、21000CFU/g、66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東莞市莞城新創業副食購銷部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潮安區星晨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2日生產、規格為42克/袋的搶味,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88000CFU/g、49000CFU/g、78000CFU/g、24000CFU/g、160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70CFU/g、78CFU/g、270CFU/g、68CFU/g、3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東莞市莞城新創業副食購銷部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潮安區琥珀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5日生產、規格為25克/袋的小米鍋巴膨化食品,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48000CFU/g、29000CFU/g、99000CFU/g、120000CFU/g、13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0CFU/g、<10CFU/g、10CFU/g、280CFU/g、<1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4.東莞市莞城文懿副食店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潮安區星晨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16日生產、規格為22克/袋的愛蝦想蝦片,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7000CFU/g、23000CFU/g、28000CFU/g、13000CFU/g、17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5.東莞市莞城金橋副食品營業部銷售的標示為潮州市潮安區東陽實業有限公司2017年9月3日生產、規格為50g/袋的川辣牛肉面(干吃面),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9000CFU/g、12000CFU/g、10000CFU/g、12000CFU/g、11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6.廣州家廣超市有限公司中山新悅店銷售的標示為山東健生堂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5日生產、規格為320克/袋的優蔬U菓米果(菠菜味)(膨化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9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6.6倍;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1000CFU/g、63000CFU/g、19000CFU/g、27000CFU/g、13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7.東莞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宏偉店銷售的標示為山東健生堂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23日生產、規格為320克/袋的優蔬U菓米果(菠菜味)(膨化食品),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10CFU/g、10CFU/g、35CFU/g、30CFU/g、3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8.廣州市心心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青州財記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4月9日生產、規格為120g/袋的山藥脆片黑胡椒味,鉛(以Pb計)檢出值為1.3m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mg/kg)高出1.6倍;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40CFU/g、2700CFU/g、1600CFU/g、560CFU/g、84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9.東莞市騰潤超級市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湖北諸葛夫人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15日生產、規格為248克/袋的手工鍋巴(麻辣味),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21000CFU/g、16000CFU/g、15000CFU/g、8900CFU/g、2100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的要求;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0CFU/g、25CFU/g、150CFU/g、<10CFU/g、<10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10.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肇慶廣寧環城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示為江蘇扭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9月6日生產、規格為320克/袋的蝦味條(膨化食品油炸型),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20CFU/g、<10CFU/g、64CFU/g、43CFU/g、91CFU/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酒類不合格4批次:1.深圳市龍崗區平湖富嘉人和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示為河北京泰酒業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8日生產、規格為500ml/瓶 56%vol的北京二鍋頭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8.6%vol,未達到標準規定(56.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2.深圳市湖平億百家世紀華聯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河北京泰酒業有限公司2016年5月6日生產、規格為500ml/瓶 56%vol的北京二鍋頭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5.1%vol,未達到標準規定(56.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3.東莞市廣貿富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湖北中盛白云天酒業有限公司2015年12月8日生產、規格為500mL/瓶;45%vol的狼勁純谷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0.4%vol,未達到標準規定(45.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4.汕頭市龍湖區吳天寶日用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示為廈門市清池釀酒有限公司2013年11月4日生產、規格為600ml/瓶,53%vol的臺灣高梁酒,酒精度檢出值為46.6%vol,未達到標準規定(53.0±1.0%vol)。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水產制品不合格1批次:廣東華南通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澄海分公司銷售的標示為2017年10月18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特大墨魚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12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國家糖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六)餐飲食品不合格1批次:茂名市城區百一陳村海鮮城2017年10月25日銷售的蘿卜仔,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1.59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0.59倍。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藥品檢驗所。
 
  (七)食用農產品不合格1批次:廣東廣墾綠色農產品有限公司番禺區第一分公司2017年10月19日銷售的來自貴州柳江畜禽有限公司的黃果樹原香生態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207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得檢出)。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復檢機構為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公開,有關信息可在我省相關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您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關注每周食品抽檢信息公布,如發現危害社會公眾的食品及其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附件2    食品抽檢合格信息-20180111
 
  附件3    食品抽檢不合格信息-20180111
 
  附件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01月11日



日期:2018-01-19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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