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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第2期通告

   2018-01-13 國家食藥監總局922
核心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計劃,組織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計劃,組織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等2類食品食品監督抽檢。檢測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ㄒ唬┰颇嫌澜∈称酚邢薰?017年7月24日生產的永健牌黃金杯夾心面包(熱加工,100克/袋),檢出菌落總數5次值(CFU/g)為330、94000、180000、28000、13000,食品安全標準規定5次值均不得超過100000 CFU/g,至多2次值介于10000-100000 CFU/g。檢驗機構為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ǘ┍怀闃訂挝辉颇侠ッ魇懈幻癜儇浻邢挢熑喂緲朔Q福建龍巖大眾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7月1日生產的酥香坊牌龍巖奶昔花生(220g/袋),檢出霉菌值為50 CFU/g,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25 CFU/g。檢驗機構為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被抽樣單位云南昭通市恒強商貿有限公司標稱重慶市樂貝鮮食品有限公司陶家分公司2017年5月5日生產的1+1手撕包(奶酪餡,120克/袋),檢出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14,食品安全標準規定≤1。檢驗機構為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將其中2批次產品已通報給相關省局,1批次要求產品生產所在地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并責令生產經營企業采取封存貨物、下架停止銷售、停止生產、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問題發生的原因,及時進行整改。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x
 
     附件2:食品監督抽驗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日期:2018-01-13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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