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門勝發茶廠:
2017年9月6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無原料、內包裝材料批次和查驗記錄,現場只能提供記錄茶葉原料、包裝材料購進數量、購進日期的“明細分類賬”。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關于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要求。
二、烘干間通風扇未安裝防蟲害侵入紗網。不符合GB 14881第4.2.4.4條款關于可開啟的窗戶應裝有易于清潔的防蟲害窗紗的要求。
三、更衣室一個洗手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 14881第5.2.3條款關于應建立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期檢修的要求。
四、包裝間未見溫濕度計。不符合GB 14881第5.1.9.1條款關于應根據食品生產的特點,配備適宜的加熱、冷卻、冷凍等設施,以及用于監測溫度的設施的要求。
五、現場只能提供記錄產品包裝總量的“明細分類賬”,未見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14.1.1.2 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食品的加工過程(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等內容的要求。
六、生產設備不清潔,表面積塵,未見清洗消毒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6.2.2條款關于生產、包裝、貯存等設備及工器具、生產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觸表面等應定期清潔消毒的要求。
七、實驗儀器過期未檢定,未維護,積塵嚴重。不符合GB 14881第9.2條款關于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的要求。
八、未見產品留樣及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9.3條款關于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的要求。
九、無法提供2016—2017年產品檢驗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9.3條款關于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十、內包材與其他商品混放,外包材與其他工業品混放。不符合GB 14881第5.1.8.3條款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十一、無銷售臺賬,只能提供發貨數量的分類賬。不符合GB 14881第14.1.1.3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出廠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檢驗合格單、銷售日期等內容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檢查情況反饋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轄區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0月30日
日期:2017-11-08
2017年9月6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無原料、內包裝材料批次和查驗記錄,現場只能提供記錄茶葉原料、包裝材料購進數量、購進日期的“明細分類賬”。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關于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要求。
二、烘干間通風扇未安裝防蟲害侵入紗網。不符合GB 14881第4.2.4.4條款關于可開啟的窗戶應裝有易于清潔的防蟲害窗紗的要求。
三、更衣室一個洗手設施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 14881第5.2.3條款關于應建立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期檢修的要求。
四、包裝間未見溫濕度計。不符合GB 14881第5.1.9.1條款關于應根據食品生產的特點,配備適宜的加熱、冷卻、冷凍等設施,以及用于監測溫度的設施的要求。
五、現場只能提供記錄產品包裝總量的“明細分類賬”,未見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14.1.1.2 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食品的加工過程(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等內容的要求。
六、生產設備不清潔,表面積塵,未見清洗消毒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6.2.2條款關于生產、包裝、貯存等設備及工器具、生產用管道、裸露食品接觸表面等應定期清潔消毒的要求。
七、實驗儀器過期未檢定,未維護,積塵嚴重。不符合GB 14881第9.2條款關于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的要求。
八、未見產品留樣及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9.3條款關于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的要求。
九、無法提供2016—2017年產品檢驗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9.3條款關于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十、內包材與其他商品混放,外包材與其他工業品混放。不符合GB 14881第5.1.8.3條款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十一、無銷售臺賬,只能提供發貨數量的分類賬。不符合GB 14881第14.1.1.3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出廠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檢驗合格單、銷售日期等內容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檢查情況反饋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轄區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0月30日
日期: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