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和利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原料庫中紅茶(標示生產日期:20170316;生產企業:芒市志成茶業有限公司)缺原料驗收合格報告及相關記錄。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關于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要求。
二、生產包裝車間缺溫、濕度監測及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5.1.9.1條款關于應根據食品生產的特點,配備適宜的加熱、冷卻、冷凍等設施,以及用于監測溫度的設施的要求。
三、生產日期為2015年8月18日、2015年11月20日、2016年2月23日的3批次不合格品,有不合格品處置記錄,但沒有生產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14.1.1條款關于應建立記錄制度,對食品生產中采購、加工、貯存、檢驗、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確保對產品從原料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檢查情況反饋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轄區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0月20日
日期:2017-10-27
2017年8月29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原料庫中紅茶(標示生產日期:20170316;生產企業:芒市志成茶業有限公司)缺原料驗收合格報告及相關記錄。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一款關于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要求。
二、生產包裝車間缺溫、濕度監測及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5.1.9.1條款關于應根據食品生產的特點,配備適宜的加熱、冷卻、冷凍等設施,以及用于監測溫度的設施的要求。
三、生產日期為2015年8月18日、2015年11月20日、2016年2月23日的3批次不合格品,有不合格品處置記錄,但沒有生產記錄。不符合GB 14881第14.1.1條款關于應建立記錄制度,對食品生產中采購、加工、貯存、檢驗、銷售等環節詳細記錄。記錄內容應完整、真實,確保對產品從原料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將檢查情況反饋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轄區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0月20日
日期: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