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0年9月14日阿根廷政策法規機構局和阿根廷農畜漁業部的聯合決議(Resolución Conjunta 56/2010 y 538/2010),阿根廷擬修訂食品法典(CAA)中第681條--關于角豆粉的定義,第758條--關于角豆粉制作的糕點的定義,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取代第681條如下:角豆樹粉,是指由白牧豆樹(Prosopis alba Griseb)和/或黑牧豆樹(Prosopis nigra (Grisebach) Hieronymus)的種子磨制而成的潔凈、干爽、無污的產品。
第二條,增加第681條第三款:角豆果實粉是指由潔凈、干爽、無污的角豆果實磨制而成的產品,產品名稱標注時應注明所使用的牧豆的名稱:如白牧豆、黑牧豆等。
第三條,取代第758條如下:角豆糕點是指由角豆樹粉或角豆果實粉加水揉制成型,入烤爐烘焙制成的糕點,這種食品被稱為Patay mistol.”
日期:201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