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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酸鹽、亞硝酸鹽等多項指標不合格 四川7批次飲用水被查

   2017-06-16 食品伙伴網沐夕625
核心提示:近期四川省食藥監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飲料等2類食品共計344批次樣品,共檢出不合格樣品8批次,其中7批次為飲用水,涉及溴酸
     近期四川省食藥監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飲料等2類食品共計344批次樣品,共檢出不合格樣品8批次,其中7批次為飲用水,涉及溴酸鹽、亞硝酸鹽等多項指標不合格。 
    據統計,這7批次不合格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的情況較為嚴重,占了3批次。分別為:宣漢縣月兒亮純凈水廠生產的純凈水(規格:18.9L/桶 生產日期/批號:2017-2-27)、四川佳泉礦泉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佳泉飲用天然礦泉水(規格:18.9L/桶 生產日期/批號:2017-3-21)、攀枝花市怡康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怡康包裝飲用水(規格:11.4L/桶 生產日期/批號:2017-3-15)。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常見的條件致病菌,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致病,當機體抵抗力低下時可致病,可引起病人死亡。據了解,飲用水中檢出銅綠假單胞菌超標的事情屢見不鮮,其原因可能是源水防護不當,水體受到污染;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礦泉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其次檢出較多的指標是溴酸鹽,涉及2個批次:四川三明水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溫淳弱堿性飲用礦泉水(規格:368ml/瓶 生產日期/批號:2017-1-11)、達州市冰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巴蜀夢飲用天然礦泉水(規格:380ml/瓶 生產日期/批號:2017-2-23)。其中巴蜀夢飲用天然礦泉水為復檢仍不合格。
 
    溴酸鹽在國際上被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它是礦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種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產物。《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中規定溴酸鹽≤0.01mg/L,《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同樣規定溴酸鹽≤0.01mg/L。
 
    另外,還有的飲用水檢出鍶或亞硝酸鹽不合格。其中,資陽市長城物資有限責任公司樂山萬達店銷售的由峨眉山北緯三十度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N30°峨眉山古巖礦泉水(規格:550ml/瓶 生產日期/批號:2017-1-11)檢出鍶不達標。開江縣白巖山泉飲料廠生產的白巖山泉(規格:18.9L/桶 生產日期:2017-3-7)則是檢出亞硝酸鹽超標。
 
    鍶元素廣泛存在在土壤、海水中,是一種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具有防止動脈硬化,防止血栓形成的功能。根據《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鍶在礦泉水中的界限指標≥0.20 mg/L。
 
    亞硝酸鹽是廣泛存在于自然環境中的化學物質,是水體污染指標之一。亞硝酸鹽本身是一種劇毒物質,同時還是一種致癌物質。根據《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包裝飲用水(礦泉水除外)中亞硝酸鹽限量≤0.005 mg/L,礦泉水中亞硝酸鹽限量≤0.1 mg/L。
 
    除7批次飲用水外,還有1批糧食加工品不合格,為:筠連縣宏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    葉兒粑粉(規格:1000克/袋 生產日期/批號:2017-2-16)檢出二氧化硫殘留。
 
    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規定開展核查處置,責令違法生產經營者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徹查問題原因并全面整改,并向社會公布相關企業的核查處置情況。

    相關報道: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7年第16號)



日期:2017-06-16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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