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1061301081號公告,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修訂《進口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包含《進口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和《進口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
進口規定F01貨物分類表新增了冷凍白蝦包括熏制、活白蝦、冷凍淡水長臂大蝦包括熏制、生鮮或冷藏白蝦、活淡水長臂大蝦、生鮮或冷藏淡水長臂大蝦、肉荳蔻干皮等12個品種,進口規定F02貨物分類表新增了谷類之藁及外殼等5個品種。自2017年6月1日生效。
日期:2017-06-05
進口規定F01貨物分類表新增了冷凍白蝦包括熏制、活白蝦、冷凍淡水長臂大蝦包括熏制、生鮮或冷藏白蝦、活淡水長臂大蝦、生鮮或冷藏淡水長臂大蝦、肉荳蔻干皮等12個品種,進口規定F02貨物分類表新增了谷類之藁及外殼等5個品種。自2017年6月1日生效。
日期: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