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省局近期組織抽檢端午節食品粽子、蛋制品、綠豆糕、芝麻糕等食品109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0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蛋制品81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粽子24批次,糕點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仙桃市福昊蛋品廠生產的咸鴨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6.46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鄂州經濟開發區鼎盛禽蛋加工廠生產的咸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5.90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鄂州經濟開發區千年龍鳳禽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咸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2.54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仙桃、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525.xls
3. 食品抽檢合格-20170525.xls
2017年5月25日
日期:2017-05-25
一、總體情況。蛋制品81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粽子24批次,糕點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仙桃市福昊蛋品廠生產的咸鴨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6.46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鄂州經濟開發區鼎盛禽蛋加工廠生產的咸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5.90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鄂州經濟開發區千年龍鳳禽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咸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2.54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已要求仙桃、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2.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525.xls
3. 食品抽檢合格-20170525.xls
2017年5月25日
日期:2017-05-25